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从三聚氰胺、苏丹红、β受体刺激药猪肉到地沟油……更多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担心吃了什么才能放心,但是吃错了东西发生了损失怎么办?
对此,10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送审》。 该《送审》确定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以切实保护顾客权益,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 据说征求意见的时间到11月29日为止。
据介绍,法律通过后,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将成为继交强险之后,进入第二个国家法律的强制责任保险。
多位保险行业人士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交流时表示,自保险实施以来,每年亏损不断,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将与保险重蹈覆辙,成为赔钱赚吆喝的产品。 因此,必须合理设计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条款和费率。 包括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管理办法中确定保险责任赔偿范围、责任限额等。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望强制实施/
此次修正案的审稿中增加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复印件,引起保险业的关注。 据介绍,法律通过后,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将成为纳入国家法律体系的强制责任保险。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部分地区正在实施的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以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为基础,未纳入法律水平。
“考虑到我国食品安全行业面临的严峻形势,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立法并非偶然。 ”保险业人士表示,引入强制保险机制有利于公司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更重要的是,通过保险的经济补偿手段,顾客可以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由食品流通行业经营公司投保缴纳保险费,由食品销售公司因疏忽和过失导致客户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食品中有异物,主要承担客户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企业在限度内予以补偿。 以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为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解释为:“在保险期间或者保险合同记载的上溯期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记载的经营场所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的, 因过失或过失引起客户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或食物中混入异物,造成客户人身事故或财产损失,或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港澳台地区法律除外)。
事实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我国早就存在了,只是参保率极低,并未受到关注。 据《中国保险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包括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餐饮场所责任保险、餐饮经营者责任保险等)的年保险费收入不足5000万元。 主要经营企业中,人保财险经营食品安全类责任险年保费1500多万元,长安责任险至今累计保费收入500多万元,占财产保险的比重微乎其微。
一家保险公司的解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交流时坦言,目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险率非常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一家公司参加了产品质量责任保险。 他坦白说,还是和公司的保险意识有关系。 就公共安全保障责任保险而言,国内公司几乎没有人投保,所以一旦发生事故,受害者只能和责任人扯皮。
江苏省试行两种食物责任保险/
虽然食品安全保障责任保险的参保率很低,但在江苏等多个地区积累了成功的试验经验。 2008年,在各级政府和江苏省保监局的积极推动下,江苏长安责任险通过广泛调研,专门设计开发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商品责任险。 2008年7月,江苏长安责任险与江苏省工商局联合举行签约仪式,前30名个体工商户代表签订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商品责任险,开创了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先河,标志着我国责任险产品向新农村服务迈出了第一步。 据介绍,首次签字的经营者支付的保险费为600元,遇到食品安全事故,累计可支付10万元赔偿金。
另外,对比校园食物中毒事件频发,2008年10月,江苏长安责任险成立校园餐饮场所责任险研发团队,推出为学食提供责任险的校园餐饮场所责任险,并在南京江宁区和苏州吴江市试点实施。 两地区180多个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办理了这个责任险,累计保障额为1.98亿元,是全国学校食堂责任险的先锋。 泰州、淮安、常州等地区也相继试点,截至去年10月底,校园餐饮店责任保险累计总保额为16亿6700万元。 资料显示,该保险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根据食堂就餐人数和面积缴纳保险费,只需每年缴纳2000元-3000元,吃饭的人均可累计保障20万元。 据估算,中等学校的规模将保障一年累计200万元。 数据显示,自年大范围普及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江苏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32.53万元,为全省近千家公司提供21.16亿元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共赔偿14起食品中毒事件,610人受益。
但是,从行业来看,小范围的考试是一回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旦成为强制保险,将面临许多操作上的挑战。 如果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是食品领域的主体,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也最高,但是由于生产价格低、手续不齐全、经营场所不固定等原因,要完全参保并不容易。
一家保险公司的徐先生说,他所居住地区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都是通过某家保险经纪公司统一承保的。 一家保险公司的张先生表示,只能逐项承保食品安全,由政府推动和借重某一领域的力量(如领域协会),通过保险经纪人招标,最终由保险企业实施。
具体的实施规则需要细分/
审稿第六十五条还规定,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保险业人士表示,转型为强制保险只是第一步。 接着,中国保监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尽快制定具体办法,确定强制范围,明确经营大体、收费标准,规范操作细节,促使该险种真正落地。
一家保险公司的徐先生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交流时表示,目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费率约为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左右,并根据责任不同而有不同的费率调整。 他坦言,他们的企业目前只为外资企业和进口食品提供安全责任保险,国内的几乎没有。 这是因为国外的食品安全管理很专业,国内公司的风险太大了。
事实上,业界并不担心大规模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自首批强制险种交强险实施以来,每年都有较大损失,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会重蹈交强险的覆辙吗?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多元性和复杂性远远高于交强险,交强险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相关制度框架、责任认定等都比较成熟。 食品安全的责任认定多而杂,经营多而杂比交强危险高。 一旦成为第二强制保险,有必要进一步规定具体的食品安全标准。 》保险业人士建议,必须合理设计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条款和费率。 还包括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管理办法中确定保险责任赔偿范围、责任限额等。 在操作中,“可以选择婴幼儿奶粉、学校供餐等一些普遍关注的领域先试行”。
标题:“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望强制投保 业界称勿重蹈交强险巨亏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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