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昨天( 4月15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保监会网站获悉,今年内将完成第二代所有技术标准的研发工作。
保监会认为,全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状况稳定。 年末,寿险企业中7%的企业处于偿付能力充足的ⅰ级水平(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150%之间),90%的企业处于偿付能力充足的ⅱ级水平,只有2家小型寿险企业不满足偿付能力。 产保企业和再保险企业偿付能力均符合标准,7%的企业处于雄厚偿付能力ⅰ级水平,93%的企业处于雄厚偿付能力ⅱ级水平。
年末,保监会对128家保险企业进行了分类评估,按企业风险状况从低到高的顺序分为a、b、c、d四大类。 其中,a类企业36家,b类企业87家,a类、b类企业合计96%,c类企业1家,d类企业4家,均为中小规模寿险企业。
据信息显示,年,保监会对比偿付能力风险对外发出29份监管函。 其中,投资风险1件,限制投资渠道1件,停止开展新业务1件,责令增加准备金2件,停止销售违规保险产品7件,停止增设分支机构8件,促使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9件规范化。 偿还能力未达到企业和c、d类企业的,采取停止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责令增资、禁止购买大型固定资产、停止向股东分红等监管措施。
关于对年还款能力的监管,保监会表示:。 第一,完成第二代所有技术标准的研发工作,上半年完成对产险企业新增偿付能力的监管标准,下半年完成对寿险企业新增偿付能力的监管标准。 二是密切监测领域偿付能力变化情况,及早发现风险,加强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和c、d类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措施的对比性和及时性。 三、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健全资本等级制度,丰富资本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提高领域的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标题:“保监会:年内完成偿二代技术标准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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