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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17日表示,将支持保险理财企业试点理财产品业务。 目前已有持有资产、泰康资产、太平资产3家企业申请发行的5只股票、债券、基金型产品备案。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保险理财企业试点理财产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产品仅限于向国内保险集团企业、保险企业、保险理财企业等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定向产品和向多个投资者集合的产品

向单个投资者发行的定向产品,向投资者初始认购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的多个投资者发行的集合产品,投资者总数不得超过200人,单个投资者初始认购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通知指出,产品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房地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资产。

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房地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投资项目的,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应当在产品合同和产品募集证明中证明相应的投资比例、估值大致情况、估值做法和流动性支持措施等复印件。

通知指出,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发行集合产品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充分揭示风险。

通知指出,风险管理企业发放资源管理产品,实施初次申报审批,后续产品事后报告。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邓演苏认为,新规出台后将使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受益。 危险资金最擅长固定收益类产品管理,必须在资产管理方面发挥其特点。

保监会于2006年在华泰、人保、太保、泰康4家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开展过该试点。

标题:“保险资管产品试点扩容 三企业五产品获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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