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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保监会对比保险中介市场准入资格、设立分支机构等问题发布了《关于修改〈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等3个文件,全面恢复了全年暂停的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工作。

年,与保险中介市场多次损害顾客利益、中小机构违规经营等问题相比,中国保监会相继下发文件,中止部分保险中介机构的行政许可工作,只有汽车公司、银行、邮政、保险企业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保险专业代理企业、保险经纪企业

“保险中介机构审批“开闸””

此次新规的制定,将使监管部门在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引导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规模化快速发展,支持兼业代理专业化事业的推进,将新建保险专业代理企业、保险经纪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提高到5000万元的总要求下,将汽车生产、 允许运输类等公司投资设立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保险专业代理企业,但在注册地所在省区市内开展业务; 对两个《政策决定》公布前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企业、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不足5000万元的,只能申请在注册地所在的省区市以及已经设有分支机构的省区市设立分支机构。

“保险中介机构审批“开闸””

保监会有关人士说明,一方面要提高门槛,迅速发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规模化,促进保险中介市场主体结构优化。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支持兼业代理保险业务的专业化道路。  

原文链接: paper.people/rmrb/html/- 05/22/NW.d 110000 RE nmrb _ 0522 _6- 10? p=-1

标题:“保险中介机构审批“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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