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黄俊玲
过去,中国平安的员工持股计划创造了持股员工平均创造百万财富的神话。 目前,聚集业界“羡慕嫉妒恨”的该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将推广到其他初创企业。
昨天( 7月2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印发《关于开展保险机构职工持股计划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授权符合条件的保险企业开展职工持股计划。 保监会表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大致必须是在本机构正式工作并工作2年以上的员工。 另外,保监会设立了累计不得超过企业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10%的持股红线。
但是,对于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企业两类机构,保监会在员工持股方面给予了越来越多的优惠。 例如,不需要连续经营3年以上,也不需要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时最近1年的利润等。 另外,还允许员工持股比例最高从10%放宽到25%。
员工持股比例不应该过高
保监会表示,该《通知》的发布是保险业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混合全制经济实施职工持股”精神的重要措施,对建立保险公司和职工优势共享机制,提高保险公司竞争力具有现实意义。
保监会还表示,保险机构应当根据员工意愿,经企业自主决定,以合法方式让员工获得并长期持有该企业的股权,股权收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
对保险机构开展职工持股的条件,《通知》确定提出“保险机构连续经营三年以上,职工持股安排最近一年的企业利润”和“上年末以后的分类监管考核在b类以上”等要求。 保监会表示,职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大致必须是在本机构正式工作两年以上的职工,职工持股累计不得超过企业股东资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且不得改变企业的最大股东资本持有人 一个员工获得的股份不得超过股东权益的1%。
据悉,此前获得保监会批准的职工持股企业有中国平安和中华联合两大企业,这已是几年前的事件。
关于设立10%的监管红线,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员工持股比例过高可能导致管理层收购问题。 例如,超过33%意味着员工对这个企业的所有重要事项都有否决权。 员工持股对股东来说存在平衡问题,希望员工通过持股来分享企业的好处,也承担风险,但还是需要一定的节制。 如果员工持股比例过高,可能会对企业平衡的快速发展造成巨大的冲击。 对创新型机构的股权比例也不到1/3,在企业法人的规定下,希望给保险机构越来越多的探索机会,对公司治理保持平稳快速的发展态势。
没有收到新保险公司的申请资料
所谓“创新机构”,就是互联网保险企业和保险资产管理企业。 《通知》规定,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和专业互联网保险企业等创新机构的职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所有比较有效的股份或出资,累计不得超过企业股东权益或注册资本总额的25%,个别职工持股比例累计不得超过5% 另外,《通知》对上述创新型机构的职工持股计划不设定经营年限限制和利润限制。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理财和网络领域高度依赖人才,吸引高端人才对企业更有利,网络企业对员工持股有天然诉求。 从领域快速发展的角度来说,我们希望理财企业和互联网保险企业做得更好,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才进入这两个领域,共同宣传这两个企业更好的快速发展,所以给这两个机构空之间
但是保监会表示,职工持股计划所需资金可以来源于职工报酬和其他合法收入,保险机构不得为职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担保等财务支持。 《通知》强调,涉及企业5%以上股东权益的员工持股需要保监会批准,不足5%的需要向保监会备案。
上述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综合经营发展迅速,“大资本管理时代”到来,金融业对人才的竞争激烈空另一方面,保险业人员流动性大,频繁跳槽、恶意挖角的现象时有发生, 开展员工持股是让员工分享企业快速发展成果、提高劳动热情、提高企业集中力和领域竞争力的必要手段。 据悉,目前许多保险企业表达了员工持股意愿,但尚未收到新保险企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申请材料。
从保险业来看,去年中国顺利宣布设立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覆盖约1000名核心人员,计划鼓励管理层和骨干员工自愿用其薪酬和业绩奖金增资企业股,其首次增资于今年3月在二级市场完成。
标题:“保监会放开险企员工持股:以前传下来险企设10%红线 网络险企最高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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