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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涂颖浩

7月3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基本同意《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根据规划,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主要是保险机构依法设立,发挥保险领域长时间资金特点的战术、主动、综合投资平台。 一是作为直接投资基金,满足国家经济战术、混合全制改革等带来的市场诉求。 二是作为母基金,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特别是政府参与,与投资行业类似的其他投资基金对接。

“国务院批复《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设立中保投资企业担任普通合伙人”

基金使用有限合作社制,设立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若干有限合伙人。 保险资产管理企业等机构出资组建中保投资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中保投资企业) 企业担任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设立、募集、管理。 投资企业以社会资本为主,股权分散,不形成控股股东,遵守合伙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的规定。 有限合伙人由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担任。

“国务院批复《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设立中保投资企业担任普通合伙人”

基金总规模3000亿元,首付1000亿元,存续期5~10年,投资期后可开始设立后续基金。 从初期整合现有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入手,新项目融资实行分期募集。 基金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退出。 基金主要向保险机构募集,保险机构出资额在基金总规模的80%以上。

“国务院批复《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设立中保投资企业担任普通合伙人”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该基金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快速发展战术紧密展开投资,依托“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快速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术项目,牵引力强、社会经济效益好的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 基金的投资形式包括上市和非上市的股票、优先股、债权、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股票基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等各种投资基金。

标题:“国务院批复《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设立中保投资企业担任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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