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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突然啊。 》p2p网贷平台“东方创投”维权投资者代表于10月22日上午在朋友中感慨。

当天,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发布《邓亮、线李泽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执行公告》(简称《公告》),明确p2p网络贷款平台“东方创投”涉款分配方案返还额比例为48.7%。

还原率48.7%

东方创投在深圳的p2p平台上宣布,在线运营4个月后停止提现。 去年11月,东方创投负责人邓亮和线李泽明相继自首。 今年7月15日,东方创投案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被告人邓亮、线李泽明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网贷第一案执行公告发布 款项返还比例达48.7%”

今年7月21日,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截至年10月31日,东方创投吸收投资者资金1.26亿元,其中已兑付7471.96万元,实际未返还投资者本金5250.32万元。 截至7月,东方创投的投资者正在等待涉案资金分配方案。

10月22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称,邓亮、线李泽明公共存款非法吸收罪案件(即涉及“东方创投”p2p网络贷款平台非法集资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深罗法刑第二首字第147号判决生效。 冻结的中国银行( 601988 )深圳和黄埔中航地产( 000043 )有限企业名下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2200万元,中信银行( 601998 )线李泽明名下账户内的资金3181933.58元及其利息均为非法所得,投资参与方为本金

“网贷第一案执行公告发布 款项返还比例达48.7%”

具体分配方案为:扣除的金额为人民币25217034.7元,实际未返还给投资者的本金为人民币51771835.73元,返还比例为48.708%。

根据《公告》,被判决实际未返还的投资者本金为人民币52503199.73元后,一位投资者提出异议,邓亮已将部分投资款返还给个别投资者,但背景数据称未剔除这部分款项。 为验证上述情况,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邓亮及相关投资参与人进行了验证,根据现有证据,查明实际未返还投资参与人的本金为人民币51771835.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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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案例是国内p2p平台被判“非法集资”的第一案,此次判决也是p2p平台对自行解决案件的司法体系首次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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