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从“三聚氰胺”、“地沟油”到“福喜事”,食品的安全性一直备受关注。 昨天( 2月2日),长达千户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食品责任保险),终于取得了巨大的突破!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昨天获悉,保监会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包括婴幼儿在内的奶粉公司纳入首批积分试点范围。
保监会表示,这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初步建立,相关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此前,记者工作内获悉,保监会草拟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征集稿)》(以下简称《意见征集稿》),针对昨天发布的《指导意见》和《意见征集稿》两个文件名称,《指导意见》规定:“
对此,拆解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只有一种强制保险,即强制保险,“强制保险”涉及法律修改的问题较多。
浙江、上海等地已经进行了试点/
食品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有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以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研究表明,食品责任保险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中普遍使用的机制。 资料显示,目前中国的食责保险费不到财险费收入的4%。
《指导意见》鼓励“多次先行试、分阶段宣传”大体上先于有条件的地区、领域、行业试,以大中型公司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信息平台为示范,为其他小公司投保
据记者观察,纳入试点要点率先推进的食品公司有:作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奶粉、液态奶等公司——经营环节的集体膳食配送公司、餐饮连锁公司、学校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信息平台
到目前为止,记者从保险业获悉,食责保险的保险费不高。 目前,食责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店方过失引起的客户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保险费率和生产规模或销售额以1‰为基础,保险金额按常规食物中毒救治费用和地区人身死亡伤害赔偿标准测算,按人均赔偿、事故赔偿、年
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在《指导意见》发布前,浙江、上海等地已经通过政府招商引资办法开展粮食难的地方性试点,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其次,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业务体制,细化业务方案,鼓励和指导保险公司开展保险理赔、防灾减灾等业务,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防范工作,并推动多部门合作,加强数据、新闻共享,扩大推广和招商引资,推进立法进程,
纳入地方食品安全事业审查体系/
此前,保险业称,以修改《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年底,保监会曾草拟《征求意见稿》,在保险业内部征求意见。 从昨天发表的“指导意见”和“意见征集稿”这个文件名可以看出,这次的“指导意见”中“强制”一词很少,实施力度存在疑问。
对此,外经贸大学王国军教授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办强制保险,就像强制保险一样,至少需要一个国务院颁发的《强制保险条例》这样的文件。
王国军认为,食责保险是一个很好的机制。 因为保险企业作为第三方介入,可以在解决食品生产公司、食品流通公司和客户之间的纠纷问题上起到很好的作用。 但是,责任的危险不是是否强大的问题,而是公司有其意识。 他建议政府初期设定为强制保险,投保几年(例如5年)后才能开放。
记者观察到,虽然未将食责危险定义为“强行危险”,但《指导意见》也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具体而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试点工作的地区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险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加的指导小组,确定责任分工,推进工作的落实。
二是加强激励约束措施。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际探索多种激励约束手段推进公司参保。 将公司是否投保纳入公司信用记录和等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作为公司等级分类管理措施的重要参考。 对依法投保的公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与有关部门合作,推动参保公司优先获得领域专项扶持和政府扶持政策扶持等。
三是加强诱惑,督促落实。 根据属地管理,积极将食品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审评,推进食品责任保险政策纳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最先进入食品保险试点公司
◎作为食品生产加工的一环,是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品、婴幼儿奶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等公司◎作为经营的一环,是集团餐饮配送公司、餐饮连锁公司、学食、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信息平台的加入食品经营公司等◎
标题:“守牢“舌尖上的安全”食责险将启动全国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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