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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万敏出生于北京

昨天( 4月28日),最高法院、公安部、央行等多个部门联合举办了“处理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会议上,央行条法司有关负责人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以央行为中心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确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

“央行起草监管条例规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

虽然规模很大,但对风险不断爆发的民间借贷来说,这无疑是促进领域规范快速发展的重要措施。 相关专家呼吁,应积极准备《放贷条例》,完全覆盖民间借贷监管空小白。

央行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制度规范缺失和较为有效的监管是目前民间借贷行业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从事放贷业务的主体不仅有中小企业,也有很多以投资企业、咨询企业、担保企业为名,实质上从事放贷业务的各种组织和个人。 除中小企业外,各类民间借贷主体面临法律规范不健全、法律地位不明确的问题,监管规则、市场准入和业务经营规则必须确定。

“央行起草监管条例规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浙江民间资本联合会会长周德文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条例》第一比较机构放贷除中小企业外,还有民间资本放贷组织、农村基金会、自助领域组织等民间放贷主体,这些放贷主体的放贷行为需要法规规定 “但是,《条例》的监管范围比业界长期期待的《放贷条例》要小。 ”周德文认为,前者不能代替后者。 《坏账条例》对比了所有民间借贷行为,已有6份稿件。 随着民间借贷在全国许多地区岌岌可危,许多中小企业健康迅速发展受到损害,亟需公布。

“央行起草监管条例规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

另外,前述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由央行牵头起草《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不得在网络贷款平台筹集非法资金,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款制度,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央行解体后,p2p行业主要有三种情况导致非法集资。 一是p2p平台将放贷者的资金存入中间账户,由平台实际管理和支配。 二是p2p平台没有履行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在平台上以众多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大量发布虚假借款新闻。 三是p2p平台推出虚假的高借款标的,甚至虚假标的、自融,利用新贷款还旧贷款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诉求,部分经营者携款潜逃,

“央行起草监管条例规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

此前媒体报道,银监会对p2p平台的监管文件正在成型中,尚未制定客户资金第三方保管制度细则。 但是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已经开始积极配置p2p资金托管业务。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表示,要关注投资理财行业、p2p网络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建筑等其他行业的风险状况。 年,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分别为当年的11倍、16倍、39倍,其中一个平台历来是从民间借贷、资金借贷者演化而来,以开展p2p业务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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