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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玲记者从北京出发

昨天( 6月3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宣布对安诚财产保险企业(简称:安诚财产保险) )的处罚。 根据保监会的调查,安诚财产保险存在准备金提取不足、保险费数据不实、准备金判断不完全等3种违法行为,被保监会共计罚款51万元。

指出,在提取准备金方面,安诚财险2008年至2008年未验证准备金判断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精算假设不符,未决案件估计损失不足,虚假注销案件和 而且安诚财险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等准备金判断只使用了《连锁阶梯法》的一种做法。 这些行为违反了《保险法》关于保险企业责任准备金提取应符合保监会有关要求的规定,导致安诚财险2008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未决赔偿准备金提取严重不足。

“安诚财险因存三项违法行为被保监会罚款51万”

在保险费收入数据不真实方面,安诚财险存在保险费收入数据不真实的问题,2008年至2008年保费收入较少计入的金额分别为720.21万元、428.28万元。 此外,该企业还存在判断内部控制不完善的准备金问题。

因此,保监会根据《保险法》对安诚财险共计罚款51万元,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的高级管理层也受到了处罚。 当时的安诚财险副总经理胡仲林、当时的安诚财险精算责任人汪华分别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分别提出警告,并向各处罚款5万元。

标题:“安诚财险因存三项违法行为被保监会罚款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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