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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涂颖浩出生于上海

昨天( 8月7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上海保监局已于8月1日发布《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保险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简化了机构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根据《办法》,今后上海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和再保险企业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分支机构地址,自贸区内保险分支机构企业干部任职资格等若干事项,由预审制变更为备案制管理。 这是上海保监局首次对行政许可的一些事项实施备案制管理。

“上海保监局出台新规 助力自贸区险企快速发展”

为了落实保监会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简政放权的重要措施,《办法》将精简若干事项备案的材料。 自贸试验区内分支机构设立的备案材料由11份简化为7份的,自贸试验区分支机构企业干部任职资格的备案材料由原来的9份简化为5份。 这样就加强了保险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性。

“上海保监局出台新规 助力自贸区险企快速发展”

《办法》实施后,备案和认定程序也将大幅压缩。 过去,行政许可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但在采用新方法领取备案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缩短了时间。

上海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体现了将监管要点从事前监管变为事后监管的构想。 通过简化行政审批的部分事项,为保险机构和保险公司干部在区内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有利于保险机构和人才的集聚,进一步加快自贸区保险市场的培育,极大增强自贸区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活力和影响。

标题:“上海保监局出台新规 助力自贸区险企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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