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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企业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判断和会计内控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该《规范》旨在督促保险企业科学合理地计入准备金,促进保险企业慎重经营。 据了解,准备金是保险企业为保证未来赔偿责任如期履行而提取的与承担保险责任相对应的资金准备。 目前,部分保险企业存在准备金提取不充分、提取过程不规范的情况,保监会颁布了该《规范》。

“保监会规范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计提”

《规范》对金融保险企业赔偿请求的关键点规定:要求保险企业建立独立的通报中心和通报专线,保险企业应当建立重大事件通报制度等。 对机动车保险案件实施举报即立,保险企业系统应当设置3日以上未立案强制自动立案的功能。 对非车险案件,应当在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立案。 (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损失数额较大、未立案的非车险案件,总企业负责理赔管理的部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及时通报总企业负责精算业务的部门,并在判断准备金时予以考虑。

“保监会规范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计提”

另外,《规范》要求保险企业在汽车保险客户举报后15天内审查事件是否涉及人员受伤。 对于机动车保险案件的财产损失部分,客户举报15天后仍未发生核损失的,保险企业参考推定损失延迟15天以上的历史同类案件案件所有结关金额的财产损失值或其他合理值,系统自动上调原自动分配金额或责任 对于车险事件的人员损失部分,如果客户举报30天后仍未发生核损害,保险公司可以参考推定损失延迟30天以上的历史同类事件全部结案金额中的人员损失损失值或其他合理值,由系统自动上调原自动分配金额,并予以保险

标题:“保监会规范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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