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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清理整顿保险中介市场进入第二阶段之际,保监会再次下发文件,规范非保险金融销售产品。

保监会近日对《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销售产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稿指出,保险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未经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非保险金融产品有销售资格要求的,保险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销售前必须符合相应资格要求; 保险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对分行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实行统一授权和集中管理,禁止分行擅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等。

“保监会严控非保险金融销售产品 设三道防线”

迄今为止,已有个别保险企业和营销人员,利用企业平台和个人过去的营销知名度,协助少许公司和私募基金企业等机构产品的销售,向保险客户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保监会及时发现隐情,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保监会严控非保险金融销售产品 设三道防线”

保监会之所以变得如此敏感,源于此前的上海泛鑫事件。 逃亡高管被逮捕,但影响不好。 许多泛鑫事件的受害者表示,这是通过银行网点,在银行理财客户经理的推荐下购买的泛鑫企业自制的理财产品。

6月底,上海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本地区保险企业全面自我调查业务人员参与非保险类财物科技商品销售的行为,着力规范和清理第三方财物科技商品的非法销售行为。 此次自查的范围包括保险机构和员工是否参与非保险类理财销售产品、参与销售的理财产品名称、类型、发行主体、资质要求、销售数量、佣金比例等。

“保监会严控非保险金融销售产品 设三道防线”

保险以外的金融销售产品的混乱也波及到了大型保险公司。 9月17日,本保险上海分企业发布明确公告。 发现个别企业和人员借用企业名义推介非企业保险产品,销售的第三方企业的财物科技商品。

保监会表示,近年来,一些保险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经纪)工作人员通过直接向客户推介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和介绍客户等方式间接从事销售活动,满足了客户的多层金融诉求

为此,保监会设立了三条防线。

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要实现销售资格和业务规范。 保险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对分支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实行统一授权和集中管理,禁止分支机构擅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另外,应当向顾客进行充分的新闻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得以违背顾客意愿销售产品的方式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也不得向顾客销售超出其诉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保监会严控非保险金融销售产品 设三道防线”

保险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对非保险金融销售产品建立专门的业务登记簿,实行单独会计核算,比较有效地隔离相关资金和自有资金、保险资金等,妥善保管与销售活动相关的各种文件、资料。

另外,在集中力量做好风险排查、规范和处置工作的基础上,保监会还要求各保险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严格开展基层单位抽查、人员和客户访谈等多种娱乐活动,不要留死角,继续做好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销售风险

涉嫌非法集资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比较有效地处理风险; 如果还没有发现风险苗头,停止销售,结束善后,消除风险风险风险。

最后,保监局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 保监会表示,保监局应当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各保监局应当建立非保险金融销售产品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风险的早期发现、早期预警、早期报告、早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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