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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谢振宇实习记者黄宗彦出生于成都

“p2p网贷的新闻发布一定要有公众平台。 平台一定要有公共说服力,最好由政府建立。 ( p2p网络借贷机构)需要从事先行监管、准入门槛考核、到最后公开平台的公众信服力、公共化。 》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协会副秘书长强宏10月30日中午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做了以下发言。

“强宏谈网络金融监管:应向功能、行为监管转变”

网络金融是国内金融业最热门的话题,但近一年p2p平台经常跑的也不少。 在退路频繁发生的背景下,“资金池”模式成为最大的灾祸之一。 领域需要更好的资金管理模式,也需要更有效率、更安全的运营。

网贷平台的资金安全、领域监管、以及新闻发布等,成为10月30日在成都举行的汇金天下年互联网金融西部论坛讨论最多的话题。

“互联网金融,p2p现在处于什么阶段,风险如何? 我的看法是风险是存在的,但从整体趋势来看,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发展迅速,目前正处于积极的风险阶段。 ”强宏表示,目前在风险控制方面,措施不是简单消极的管理。

如何对互联网金融和p2p进行深入改造或进一步规范? 从如何控制风险、如何征地、未来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和培育的立场等方面,强宏提出了以下重要建议。

第一,首先需要关注项目本身的成长性。 “这种成长性决定了该项目将为投资者带来健康有益的利益。 ”

第二,“我们面对顾客时,我们为了培育市场,需要教育投资者的责任。 ”

“第三个要素必须越来越关注从技术手段上加以改善。 ”强宏表示,我们的整体监管思路已经从过去的自主监管和行政监管转变为职能、行为监管。

“自主监管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机构、p2p平台企业的要求越来越多。 或者,我们给你很多行政上的监督,今天让你做,明天不让你做,今天你觉得有问题,停一下。 这是行政监督。 下一步是转向职能和行为的监管。 功能转移是运用技术手段,行为监管是研究p2p模式内在的规律性。 ’强宏最后这样说。

“强宏谈网络金融监管:应向功能、行为监管转变”

目前国内网络贷款资金的托管方法主要是支付企业或以前传到银行 谈到互联网金融的资金托管,强宏表示,目前需要首先重新认定托管机构的资格。 这个审定必须是社会的第三方组织,“不是政府,否则就会回去,成为行政化的手段”。 强烈的宏显示。

标题:“强宏谈网络金融监管:应向功能、行为监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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