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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债市的快速发展,综合监测和判断债市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决定建立《债券统计制度》,目前正在印制发行相关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债券统计制度》”

《债券统计制度》在我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和其他地方发行,以国内机构在国外发行的债务证券、债券、票据、存托凭证等债务金融机构为统计对象,申请机构发行债券的产品、发行人、存续期间、交易、持有人新闻和 申请机构包括银行间债市以及交易所债市的许多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债券统计制度》”

此次债券统计制度的建立,是加强金融统计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支持经济金融政策决策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债市监管合作的重要步骤。 人民银行今后将继续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加强金融市场新闻共享,共同推动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标题:“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债券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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