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记者李先生来自上海
6月7日,南京市政府和江苏省保监局共同举办“南京市绿色保险事业启动仪式”,全面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事业。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公司在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以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为目标的保险。 公司向保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后,可以减轻因公司意外事故而本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企业按合同约定赔偿。
《南京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的重点参保范围确定为:长江海岸线有环境污染风险的所有工业公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工业公司。 医院、学校、大型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300米范围内的所有工业公司; 化工、污水解决厂、垃圾填埋厂、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发生采用危险化学品的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的公司等。
据悉,该市环境污染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最低不到2万元,最高不到20万元,污染事故发生后,保险企业最低支付100万元,最高支付4000万元。 最初签署的10家公司中包括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金陵石化企业、大唐南京电厂3家大公司。
南京市将公司是否参保作为获得信贷、实施差别信贷政策、iso14000认证、上市融资等环境保护考核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将公司参保情况纳入公司环境行为新闻公开评价体系,结合新、修改、扩建建设项目考核、环境保护“三又”项目验收、排污许可证考核发放等环境管理工作。
但是,“绿色保险”卖不出去。 国内一位保险专家表示,环责保险难以在中国推广,原因是多方面的。 侵权赔偿法规体系不完善,保险企业产品不完善等。 更重要的是,公司有认知错误。 例如,在对环境责任保险有疑问的公司中,也有公司认为环境责任保险加重了公司的负担。在某公司中,公司认为“财力雄厚”,设有环境保护方面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可以自己处理污染赔偿问题,所以想投保
事实上,2005年底发生的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直接推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出台。 2007年12月,环境保护部和保监会决定在江苏等地开展试点工作,为年在全国推广提供经验。 但是,试验工作表明,环境责任风险遇到了许多不自然的情况。
知情人士表示,《每日经济信息》显示,由于公司对环境责任保险缺乏了解,参保意识不足,公司参保普遍缺乏积极性。 另一个困难是,识别和量化污染风险的难度很大。 由于缺乏衡量污染程度和结果的标准,污染事故发生后,被害人与公司容易发生纠纷,保险企业难以确定损害,理赔价格极高。
在南京市绿色保险推广工作中,政府部门和关联方建立高效、畅通、统一的协调机制和事业机制,形成合作,互利共赢。 由该市环保局牵头,加强与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公室、省保协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强与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的合作,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公司环境管理特别是环境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督促保险公司做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 该市环保局、财政局、金融为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支持政策。 并且,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污染治理、风险源整治、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方面对参保公司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据悉,经过前期努力工作,目前南京市已有73家大中型石化、冶金、电力等领域的公司参保或有参保意向,首批绿色保险试点和宣传工作进展顺利,即将开展第二批约100家参保宣传工作。
标题:“南京力推绿色保险 首批最高赔付额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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