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记者李先生来自上海
6月21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寿险诈骗风险防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个别保险代理机构销售人员代表顾客通过退保、附保单贷款等方式进行诈骗,非法骗取保险企业资金。 保险公司在收费环节没有采取较为有效的确定客户身份的措施,将保险费误计入他人保单名下,未向投保人本人发放保险金和保单担保贷款,导致事件发生。
与上述情况相比,中国保监会要求各保险企业严格执行收款费管理规定,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识别客户身份,通过银行等资金支付系统将汇款收款费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账户新闻进行比对,收款对象为保险合同
另外,保监会要求各保险企业在与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合同中,约定禁止代理机构误传的条款,确定界定代理机构的责任,定期判断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防止销售错误。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陕西省保险领域协会近日完成的《陕西省保险诈骗现状拆解与应对》专题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至2009年,陕西省保险业发现疑似保险诈骗案件约1.5万起,涉案金额约2.46亿元,
保险诈骗发生的原因很多,首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例如,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对保险诈骗法律后果认识不足,法制观念淡薄,保险机构内控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关键节点风险管理不严格,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的案件后,保险企业取证难,调查难,内部勾结, 保险公司疏于强力打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6月初,中国保监会向各保监局及相关保险机构发出了《通知》。 一些地区成立了保险业反保险诈骗中心。
日前,苏州市保险业反保险诈骗中心成立当天,苏州当地保险机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随着保险业的高速发展,保险诈骗违法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专业化、集团化的特点日益明显,严重危害着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该负责人还表示,今后,保监局、经侦队伍、领域协会等部门将合作开展业务,制定相关业务机制和实施细则,以期取得良好效果。
标题:“保监会加强寿险诈骗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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