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目前最引人注目的改革之一是医疗改革,但在六部委发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指导意见》后,这一涉及近10亿人利益的改革正在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该文件也首次提出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基本医疗保险节余向保险企业购买大病保险服务。
据悉,对保险公司如此大规模地参与地方政府大病保险经办项目,地方政府表示担忧,也表明个别地方政府对推进大病保险经办项目不太积极。
11月21日下午,在搜狐网召开的第二届保险业战术快速发展峰会上,保险企业人士呼吁政府提前设定大病保险的费用标准,保险企业按此标准参与大病保险项目。 如果可以的话就参加,不能的话就不参加。
地方政府对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的担忧
人保健康产品开发部精算部副总经理乔利剑表示,政府对保险企业参加大病保险的利益问题有不同看法,目前许多地方政府认为,扣除对保险企业的保险费,保留赔偿金将有好处。 她认为,如果这种想法继续发酵,保险企业就无法继续经营下去。
实际上,保险公司在运营大病保险项目,除了赔偿金外,还有运营价格。 此外,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透露,个别地方政府认为大病保险项目,保险企业运营大病保险获利,相当于医疗保险基金节余的流失。 根据六部委的指导意见,地方政府通过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节骨眼基金向保险企业购买大病保险服务。
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王稳认为,大病医疗保险新政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创立,将极大地影响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医疗保险体系的改革。 他说,保险企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项目会失去医疗保险的节骨眼基金,是杂音,什么也代表不了。
保险公司呼吁政府建立大病保险费用标准
本保险法人业务总监王习文认为,保险企业赚钱与医疗保险资金流失不相等。 因为大病保险基本上有叫做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东西。 这大体上是政府、参保机构、个人三方的制度安排,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保险企业得到了微薄的利益,社会值得接受和鼓励。
另外,虽然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推进保险公司运营大病保险项目,但部分地区的大病保险项目还没有动静,也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对保险公司运营大病保险项目能力的注意。
对此,联合人寿市场部总经理高军认为,新医改希望合格的保险企业参与,使用保险企业现有的专业平台和资源平台,降低现有费用,使老百姓医保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政府担心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保险企业的经营费用问题。 他呼吁政府相关部门,保险企业参加大病保险项目的费用必须事先制定标准,也就是说国家必须制定比例。 如果保险公司想参加的话,保险公司必须根据政府的这个规定做,保险公司想做就不做。
标题:“大病保险项目地方政府有担忧 险企人士呼吁设定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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