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玲记者在北京[/s2/]
4月21日,保监会员工小组在四川成都召集四川省保险机构相关负责人,对保险业抗震救灾和理赔服务工作人员提出10项理赔要求。 其中包括:第一,被保险人对灾害发生的医疗费,如果是保险客户,必须全额及时赔偿,财产保险业务也相应大致赔偿。 二是暂时不能明确财产损失额的,应当按赔偿金的估计的80%以上先行赔偿。 三、在无保单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提供的基本消息与保险企业消息基本一致,则应当支付无保单赔偿金。 四、身份说明如有灭失或破损,应根据乡镇以上政府的说明立即申请。 是取消五定点医院的限制等十项要求。
据保监会消息,截至21日零时,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通报295件,涉及28家保险企业,被保险人死亡11人,残疾人32人,已赔偿1002万元。
标题:“保监会:对于因灾发生的医疗费用要全额及时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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