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随着年保险公司“门红”之战的开始,更多的保险企业开始推出有点高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这些产品将面临保监会更严格的监管措施。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昨天( 1月7日)独家获悉,保监会近日发出《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若干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以下简称《通知》),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 此次对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咨询意见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要求保险企业报告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库存情况,二是规定保险企业高现金价值产品超过一定比例时,需要用超额累进法计算额外的最低资本。
“这不是正式文件,目前只是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咨询意见简单来说,像保险企业这样的产品规模越大,偿付能力消耗越快,对资本金的诉求越大,需要不断补充资本金,可能会导致保险企业积极管理这类产品的规模
争论:理财还是保险? /
保单价值也称为“解约退保”或“退保价值”,是指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获得的金额。 与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相比,期限长、流动性差已成为保险产品不可缺少的弱点,但近年来,由于“第一年年底现金价值大于保险费”等现金回笼产品的出现,保险产品的这块短板逐渐得到了弥补,许多企业的银保业务也 以某寿险企业近年来销售的产品为例,记者查阅产品资料,该产品售价1000元/份,起价20份,支付方式大额支付,保险期5年。 每1000元保险费,该产品第一年的现金价值与保险费相同,为1000元。 这意味着资金担保此时在第一个保单年终。
“现金价值高的保险产品的出现是为了使保单看起来更有吸引力。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企业在推出这类产品时一般都有确定的销售目标。 另外,为了冲刺而提高实绩,或获得一定的现金流,但不能长时间推动。 近年来,许多寿险公司的短期分红型产品以“一年末现金价值高于所付保险费”为卖点,怀揣大量现金流,发现一个产品以数亿甚至数十亿元卖出并不少见。
但是,随着现金价值高的产品的热销,也引起了争论。 由于这类产品的设计重点越来越偏向于理财,一般只提供自身危险保障等基本保障,这就引起了关于这是财富科技商品还是保险产品的争论。
高风险企业的现金价值产品/
更多现金价值更高的产品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观察。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近期保监会将向一些保险企业征求意见。 保监会将高现金价值产品定义为:第二保单年终保单现金价值超过累计缴纳的保险费,且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期预计不足3年的产品。 投保人和变额养老金产品除外。
据此,保监会要求保险企业在年1月1日前整理上报保监会的产品,并在年3月30日前将符合高现金价值产品定义的产品报送保监会。 该《通知》要求保险企业分析现金高价值产品的现金流量优势,综合保险企业整体现金流量优势,合理制定相应的资产配置计划和现金流量管理计划。 另外,对于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产品形式的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区别于其他产品的投资战略、分红战略或者结算利率战略的,保险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设立相应的子账户,并单独核算。
事实上,该《通知》针对现金价值高的产品,从新产品标注、现金流管理、账户管理、销售行为约束等多个方面征求了意见,但其最大的要求在于资本金方面。 该《通知》提出了对高现金价值产品实施差异化的最低资本标准,以判断日全高现金价值产品法定责任准备金之和占企业总法定责任准备金的比例为分段标准,用超额累进法计算额外的最低资本。 即不足30%的情况下,不提及额外的最低资本; 30%至50%的部分为0.5%×用该部分法定准备金计算额外最低资本的50%以上的部分为1%×用该部分法定准备金计算额外最低资本。
第一影响或资本金要求/
目前,市场上发行较多高现金价值产品的是太平人寿、人寿人寿、华夏人寿、前海人寿等保险企业,部分保险企业在年“星际迷航”中也将此类产品作为主要产品战略。
就像某企业每年讴歌“入门热门”的保险产品一样,口号是“三高一久”。 “高现金价值、高返还额、高贷款比率、终身领取”。 据了解,该产品在现金价值方面,第一年保单的现金价值堪比顾客支付的保险费。 例如,3年支付产品,第一年年末的现金价值达到首付保险费的90%左右,在支付期限到期之前,将与所有保险费基本相同或更高。
一家危险企业的王先生认为,这个征求意见的最终实施为什么至今不为人知,如果完全按照这个征求意见稿的思路,会对一些企业产生很大的影响。
一位保险公司谭先生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交流时认为,目前快速发展现金价值高的产品第一是第三、第四梯队的保险企业,希望在大规模排名中名列前茅。 他认为,这样现金价值高的产品,只要好的投资项目对接,保险费不超过投资项目融资额,就没问题。 但是,如果保险公司迅速发展现金价值高的保险产品,没有投资能力,就会很麻烦。 他表示,目前,随着保险企业越来越受欢迎,市场上许多保险企业都在宣传现金价值高的产品,其首要思路是突破规模,因为这类产品规模容易。
王先生认为,这个“通知”最大的影响在于对资本金的要求。 迄今为止,对这类产品的最低资本要求为4%,但进一步增加资本金会有影响力,需要股东增资。 一家保险公司的何先生认为增加额外的最低资本会影响偿还能力。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中小企业股东的实力不容易持续增资,在上述规定实施的情况下,或者可以让风险企业积极控制这类产品的规模。
该《通知》还提出,保险企业向代理销售保险的个人或机构支付的佣金或手续费,以所销售产品定价时的附加费用率或初始费用为上限。 据了解,任何高现金价值产品的附加费用率都比较低,年来网上销售的万能保险基本上没有初始费用或初始费用比较低。
霍先生认为,一般来说,现金价值高的产品的附加费用率很低。 只要保险公司这样的产品占有率不大,对大企业的还款能力的影响就比较有限,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可能很大,但是费用这张卡死了,这个产品就做不到了。
王先生认为,这次只是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最后出来时可能会有调整。 具体的影响可能要看最后的政策。
标题:“保监会小范围征求意见 高现金价值产品或受监管”
地址:http://www.yuanmengshidai.com/yysx/625.html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