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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追索第二代体系进一步取得进展,保监会宣布将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出台追索第二代体系中的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

昨天( 10月15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x号:流动性风险(征求意见第2稿)》。 这是第二代体系下的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于4月向各保监局和部分保险企业征求意见后,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保监会认为,第一,《征求意见稿》突出了监管理念、框架和工具与国际标准一致的两个鲜明特征。 首先,采用了国际通行的流动性监管框架。 其次,统一产险企业和寿险企业的流动性监管规则,消除产险企业之间不必要的监管规则差异,避免集团内产险之间产生监管套期保值。 最后,设定三个国际通行、可比较、比较有效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尽早监测保险企业的静态和动态、长期和近期流动性风险。

“保监会:年底前将发布偿二代体系下流动性风险流监管规则”

第二,指标的口径和参数充分体现了我国的实际。 《意见征稿》注重参考国际通用的指标,结合我国保险业的实际进行修改和改进。 例如,将“综合流动比率”的指标口径从“资产折现法”调整为“预计流量法”、将“30天流动性评估率”调整为“90天流动性评估率”,是因为成熟市场常用的这些监测指标,即使在高速增长、波动性较大的新兴保险市场,

标题:“保监会:年底前将发布偿二代体系下流动性风险流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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