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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为支持创业公司和微型公司的融资诉求,保监会于昨日( 12月15日(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若干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以基金管理机构为监管重点,通过反复分散投资,对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基本要求、行为规范、风险管理、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通知》规定,保险企业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时,必须具备股权投资能力,截至投资时上期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 在具体的创业投资基金选择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基金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不是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第一支创业投资基金,而是符合“单一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等条件。

“保监会放行险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在风险防范方面,考虑到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创业公司的风险特性,《通知》要求加强分散投资,在遵守保险企业现有权益投资监管比例的基础上,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结余不超过上期末总资产的2%,投资单一基金结余不超过基金发行规模的20%,单一基金投资单一创业

“保监会放行险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通知》将保险资金可投资的股权从成长时间、成熟期的公司扩大到包括创业期的公司在内的各快速发展阶段,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 另外,巨额保险资金的进入也有助于缓解中小微型公司的融资难。

标题:“保监会放行险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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