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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3日获悉,证券业广泛关注的短期企业债券试点工作已进入准备阶段。 此次试点的20家证券企业涵盖大中小型证券企业,中信证券( 600030 )、海通证券) 600837 )、广发证券( 000776 )、银河证券、招商证券) 600999 )、国泰证券( 601688 ) 西南证券) 600369 )、西部证券( 002673 )、中原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国金证券( 600109 )、东北证券) 000686 )、山西证券) 002500 )。 各证券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报价系统中累计发行短期企业债务的规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 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年数据,这意味着上述证券公司最多可发行1579亿7700万元的短期企业债务,杠杆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20家券商加杠杆跑步前进 有望发行千亿短期企业债”

在此之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向各地证券监督局发出了《证券企业关于试行发行短期企业债券的通知》。 通知指出,证券企业短期债务试点初期首先仅限于20家具,在有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和合规经营意识、资本实力强、有偿债保障能力的证券企业范围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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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给证券企业的相关文件中,交易所表示将采用余额管理方法。 在净资本的60%范围内,证券企业自主明确每期企业债务的发行。 其中,交易所的市场发行额是累计的,但不与银行间市场使用的金额累计。 分解者认为,这意味着短期债务发行上限是沪深交易所及证券业协会报价系统累计发行的净资本的60%。

“20家券商加杠杆跑步前进 有望发行千亿短期企业债”

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年度证券企业经营数据,上述20家证券公司的净资本总额为2632.95亿元,按上限计算,这些证券公司最多可发行1579.77亿元的短期企业债务,包括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

随着两融业务和销售交易业务的迅速发展,目前证券企业的资金诉求迅速扩大。 一家试点证券公司表示,迄今为止证券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的方法提高杠杆作用,但短期企业债务的杠杆作用日益增加。 例如,短期企业债务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试行范围和余额范围后,向交易所备案发行即可。 短期融资券需要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格审查后由人民银行批准发行规模。 另外,短期企业债务期限在一年以内,短期融资券不得超过91天。 许多证券企业已着手设计短期企业债务发行计划,并证实年资本价格预计约为5%。

标题:“20家券商加杠杆跑步前进 有望发行千亿短期企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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