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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晤士报记者曾经燃起过炎鑫

随着本保险日前被批准发行40亿元次级债,保险企业年内被批准发行270亿元次级债,超过去年全年水平,保险企业的资金诉求明显增加。 作为弥补偿债能力的新方法,有分析认为,发行优先股比次级债更有吸引力,但对中小保险企业更有利。

“险企年内发行次级债已超去年”

债务发行规模已经超过了去年

公告称,保监会批准本保险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40亿元,因此,应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税价格,并向保监会报告募集情况。

辉立投资研究部董事陈星宇表示,保险企业发行次级债通常是为了补充资本金,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据陈星宇估算,此次募集有助于本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10~15个百分点。 截至今年6月30日,本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5.14%。

进入今年以来,初创企业发放次级贷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发行量、发放总额均比去年有所增加。

据统计,今年共有9家保险企业获准发行次级债270亿元,发行规模前3家分别为平安人寿、太平洋财险、本保险,其中平安人寿发行规模为80亿元。 相比之下,去年只有6家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总规模为262.53亿元,其中包括中国人保集团160亿元的巨额次级债。

“险企年内发行次级债已超去年”

陈星宇表示,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意愿明显上升,原因是监管层加强了对偿付能力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国内保险业发展迅速,领域竞争加剧。

更好的中小企业

保监会本月就保险企业发行优先股征求意见,意见稿中关于优先股的发行,1年末核定的净资产在10亿元以上,近4个季度的分类监管为a类或b类,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陈星宇表示,虽然优先股的发行价略高,但考虑到监管层的支持力度和目前市场的接受度,未来优先股发行带来的配套偿还能力比次级债更具吸引力。 陈星宇相信今年或明年将有第一个单曲发行案例。

方正证券拆股师童楠在征求意见稿中表示,优先股的发行条件弱于次级债的发行,如果没有“上一年度盈余”等要求,对中小保险企业显然有好处,但对上市保险企业没有多大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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