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在汽车保险人受伤事件中要推广“闪损”服务。
2月23日上午7点33分,阳光产险江苏南通中心分公司调查员吕常春接到通报。 这是日光产保险提供商的顾客和电动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受了轻伤。 然后,他知道了这个事件可以用“闪损”服务标准解决。 顾客和伤者也达成调解协议后,他将相关资料转入阳光产险“汽车保险闪损系统”,13时36分,赔偿金支付完毕。
一起需要10天半的“人员伤亡事件”就这样在“闪损”中用了6个小时得以解决。
据悉,这是该公司在年首次确立汽车保险“闪损”服务标准后,再次升级服务。 所谓“汽车保险损害赔偿服务”,是指“对阳光“e汽车保险”的顾客,约定免除文件,24小时365天内赔偿,超时罚款金额的100倍。”
据阳光产险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阳光保险升级了“闪损”服务。 也就是说,除了现有的阳光“e汽车保险”顾客外,将向享受年度保险的阳光生产保险的电动销售顾客提供“闪损”服务。 通过探索车险自理赔解决方法,减少客户在事故现场的等待时间,指导客户自身进站照片等资料,试点落实实现自理赔的“车险人伤害闪损”服务,突破现行“闪损”服务标准只适用于“自行车损害事件”的限制, 同时核定人员伤亡和车辆财产损失,在接到报警后72小时内支付赔偿金。
升级后的“闪损”服务标准,适用范围更广,投诉手续更简单,关闭时间更准确。
事实上,这几年阳光保险持续提高了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水平。 2008年,该企业首次推出“甲地担保、乙地督察、丙地领金”服务机制。 年太阳能发电保险出台了“3000元以下事件,资料齐全无异议,当天支付赔偿金”的赔偿机制。 年这家企业打破了领域惯例,首次在全国推出“闪损”服务。
对此,阳光产险总裁罗海平认为,目前保险客户对保险企业理赔难、赔付慢、办理资料手续多、投诉繁杂,正是基于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注重客户诉求的理赔时效管理、标准服务和客户体验的方方面面。 (文学)。
标题:“车险人伤案件试行“闪赔”阳光保险理赔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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