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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玲记者在北京[/s2/]

去年12月,国务院决定在福建、天津、广东新建3个自贸园区。 今天( 4月15日(保监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宣传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的要求和相关试点情况,决定将支持上海自由贸易区保险业快速发展的11个扶持政策放宽到福建、天津、广东3个新建自由贸易区和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扩张区域

“保监会:将支持上海自贸区11项政策放宽至福建、天津、广东自贸区”

据了解,这11项政策包括:第一,创新保险产品管理制度,允许当地航运保险协会试点开发协会的条款,提高产品开发的采用效率。 创新保险机构和董事管理制度,取消当地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再保险企业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和自贸区内保险分支机构企业董事任职资格预审; 支持自贸区保险机构试点境外投资,在区内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企业、再保险中心等。

“保监会:将支持上海自贸区11项政策放宽至福建、天津、广东自贸区”

日前,正式批准三地保监局,要求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根据福建、天津和广东自由贸易区的战术定位和快速发展的实际,循序渐进,通过土地措施,较好地推进了自由贸易区保险政策措施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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