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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玲记者在北京[/s2/]

 

昨天( 11月14日),中国保监会表示:“关于贯彻实施( lt; 保险企业薪酬管理规范指南(试行) ); 关于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事项”。 根据该“几个事项”,保险企业高管年度业绩考核明确的业绩报酬可以不实行延期支付。 另外,今后年度业绩考核明确的业绩报酬必须按照今年7月发布的《报酬指南》的要求延期支付。

“保监会:2013年起保险高管绩效薪酬应按规定实行延期支付”

 

整个《部分事项》实际上是《报酬指南》的细化,例如此前规定的“保险企业每年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支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报酬的10%”。 但是,没有规定现金福利和津补助金的是那些? 对此,保监会在此次说明中表示,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包括现金发放的交通补贴、通信补贴、伙食补贴、过节费等“五险一金”等法定福利,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公司养老金、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非现金支付的补充福利 另外,保监会还表示,外籍干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金额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出差补贴、搬迁补贴、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等,可以不列入现金福利和津补贴限额进行管理。

“保监会:2013年起保险高管绩效薪酬应按规定实行延期支付”

 

由于保监会发布的《薪酬指南》于今年7月发布,实际上涉及年度保险企业高管薪酬问题。 对此,保监会此次确定,保险企业年度业绩考核明确的业绩报酬可以不实行延期支付,今后年度业绩考核明确的业绩报酬必须按照《报酬指南》的要求实行延期支付。

标题:“保监会:2013年起保险高管绩效薪酬应按规定实行延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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