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有消息称,在去年开始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费率改革后,万能保险费率改革将于下半年开始。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昨日( 6月11日)获悉,保监会日前发出通知,征求各人身保险企业对《万能保险精算规定(意见征稿)》(以下简称《意见征稿》)的意见,并要求各保险企业在6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给保监会
《意见征集稿》的第一个变化在于风险保额的提高等几个方面。
一位初创企业陈先生认为,根据《征求意见稿》的方法,对市场的影响有两个方面。 一个是未来顾客购买万能保险会更便宜,另一个是监管层想让保险企业回归保险保障。
第一有三个变化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这意味着万能保险费率可能将于下半年启动。 保监会最近两次就万能保险征求了意见。 最近是6月5日,为了征求这次的意见,保险公司要求在6月11日(昨天)下班前完成。
事实上,关于人身保险费率的改革,在今年年初的保险监管工作会上,保监会决定启动分红保险、万能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到年底实现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全面市场化。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的几个变化主要是几个方面。 一是风险保证额提高了。 二是退保费用、初期费用下降;三是准备金计算略有变化。
风险保额,针对《意见征稿》的要求,个人万能保险在发放保单时的死亡风险保额应符合两个条件之一。 一是事故和疾病死亡风险保额在保单账户价值的20%以上; 二是意外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0%。 根据2007版的相关文件,个人万能保险在发放保单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在费用征收方面,《意见征稿》将期望缴纳万能保险的初期费用上限定为第一年初期费用的上限40%、第二年初期费用的上限20%、第三年初期费用的上限15%、第四年、第五年初期费用的上限10%,然后定为各年的5%; 2007年相关文件的规定为50%和25%。 大额万能保险初始费用的上限比例为: 5万元以下部分和5万元以上部分分别为5%和3%,2007版规定为10%、5%; 退款比例的上限从第一年到第五年分别为5%、4%、3%、2%、1%,2007版的规定为10%、8%、6%、4%、2%。
意图诱惑保险公司的回归保障
另外,《意见征稿》将非账户准备金细分为三类,包括保险收益非账户准备金、保证金利非账户准备金、结算利率非账户准备金。 此外,万能账户的资产要求分别管理,保险企业可以为万能账户设立特殊储备,尽量稳定结算利率。
陈氏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准备金计算方面变化较大,保险企业万能保险产品担保利率过高时,要求提取非账户准备金。 这以前没有要求或不确定,但这次提出的实际上相当于增加了保险企业的附加价格。 监管部门的意思应该还是不想让保险企业做更多的投资性产品,希望保险企业做更多的保障工作。
在这次意见听取中,风险保证额要求保单账户价值的5%以上,但这次如果事故和疾病死亡风险保证额要求保单账户价值的20%以上,以及事故死亡风险保证额要求保单账户价值的50%以上,价格会不会发生一些变化
陈先生认为这部分没什么变化。 但是,目前为止大部分万能保险的保障都来自保险企业,即使是账户价值的20%的风险保额,这个汇率如果用生命表计算,价格很低,所以不会导致上涨。
关于对《征求意见稿》的整体影响,陈先生一方面认为准备金的计算有变化,监管部门希望保险企业回归保障。 另一方面,由于初期费用上限的降低、退保费用的降低,意味着今后顾客购买万能保险产品的费用可能会越来越低,从而有利于顾客。
标题:“万能险费率改革将启业内称利好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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