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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威经北京发

1日,银监会宣布组织结构重大改革,并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通过。

改革的文案包括:第一,监管规则制定与执行分离,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分离,行政事务与监管若干事项分离,现场检查与监管处罚分离,基于监管、职能监管、机构监管、监管支持。 二是取消两个部门(培训中心、新闻中心),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监督管理部,设立专业部门对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民营银行的监督管理部,专业部门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 三、改造三个部门(统计部、银领域案件审计局、融资性担保业务部门),设立审慎监管局,牵头非现场监管工作,统一负责银领域审慎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定。 设立现场检查局负责全国性银领域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设立银色领域泛在金融事业部,牵头推进银色领域泛在金融事业。 四、根据监管职责复印件命名各机构监管部。 银行监督管理部为大型商业银行监督管理部,银行监督管理二部为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督管理部,银行监督管理三部为外资银行监督管理部,银行监督管理四部为政策性银行监督管理部,合作金融机构监督部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督部。

“银监会首次架构大调整:网络金融的“婆婆”定了”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指出,刚刚解体,目前的监管也必须适应领域的变化。 以前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民营银行由一个部门监管,现在股份制商业银行规模较大,属于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但城商行是区域性的,两者的监管有一定的差异。 随着各卷的增大,配置的监管资源也必须增加。 目前,将民营银行放在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进行监管,首先是将民营银行作为地方银行来对待,目前民营银行大多是有限的牌照。 同样,信托规模越大,相关事件越多,监管力度也越大,因此设立信托监管部也是意料之中的。

“银监会首次架构大调整:网络金融的“婆婆”定了”

银监会成立12年来,银领域在资产规模、业务多元性和复杂性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稳定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多层、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银领域创新的迅速发展迫切要求监管部门提高专业化监管水平。 此次监管结构改革使有限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向前台监管部门倾斜,调整后内设的22个部门中,监管部门从11个增加到17个,占部门总数的77.3%。 异化、专业化监管体系更加完整,跨部门职责界限更加明确,有利于与各部委的对口联系和对银监会派出机构的实务指导。

“银监会首次架构大调整:网络金融的“婆婆”定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架构调整中备受瞩目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也已被确定。 银监会表示将按照人民监督管理的指导,加强银行领域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小额、三农等薄弱环节的服务和小额、网络贷款、融担等非卡机构监管协调方面的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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