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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和保监会联合印发《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计划(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用5年时间建立保险业信用体系的计划。 这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公布后,我国第一个专门的区域性信用体系建设计划。

“我国首个领域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炉:保险业将建“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划》,保险业将花5年时间建立统一的信用新闻平台,还将建立“红色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三步走

近年来,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 但是,销售失误、惜损拖沓、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担保诈骗等不诚信现象依然存在,是此次《规划》出台的背景。 据悉,该计划提出了具体时间表,将整个信用体系建设分为三个步骤。

“我国首个领域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炉:保险业将建“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年:基础准备。 加强保险信用体系组织建设,建立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启动保险业信用新闻数据库建设,初步建立保险业信用管理制度、评价体系和信用记录等相关标准体系。

年:全面推进。 保险业的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新闻的记录、保存、解决、管理和录用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信用记录覆盖率达到80%。 保险业的各种信用新闻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建设基本完成,领域内信用新闻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基本实现。

“我国首个领域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炉:保险业将建“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2019-年:完全充实。 保险业信贷新闻的收集范围进一步扩大,信贷记录覆盖率将上升到95%。 依托国家统一的信用新闻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金融信用新闻基础数据库与国家其他各类信用新闻系统的有机对接。 征信系统和信贷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保险业迅速发展的信用环境得到了根本改善。

“我国首个领域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炉:保险业将建“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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