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近年来,保险业最大的汽车保险改革有望于近期推出。 日前,据多家媒体报道,中国保监会从去年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关于加强汽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预计将于3月15日前正式出台,届时,类似“不负责任无赔偿”的所谓汽车保险霸王条款将被废除,“代位
但是,在众多业主翘首以待的过程中,《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上周从全国首次试行“代位求偿”制度的北京地区获悉,截至年底,“代位求偿”在北京实施5个月内,北京保险领域已受理75件案件申请,总赔偿 许多车险“代位求偿”事件的保险企业面临求偿不回来的现象,形成与银行相似的“放贷”,保险企业面临的风险不小……与此同时,根据2月29日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车险赔偿管理指南》,保险企业
一方面是监管部门的确定要求和广大业主的殷切期望,另一方面是“粗略率”的放贷风险。 一位业内人士对此表示,由于中国汽车保险参保率低,保险公司在代位后难以实际追偿。 “据报道,过去某财产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案件有125件,求偿成功的只有1件。 ”由此可见,未来代位求偿制度的完整、顺利运行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代位求偿》的好初衷
“不负责任”是去年明确的所谓汽车保险霸王条款之一,曾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 为了处理这个问题,从去年开始,保监会和保监会就开始探索在汽车保险行业实施“代位求偿”机制,年8月北京成为全国第一个试点该机制的地区。
代位求偿是指发生事故时,一方无责任,一方全责。 全部责任人不履行赔偿责任的,无责任人可以先向无责任人承保的保险企业要求赔偿,保险企业向无责任人支付赔偿金后,代表无责任人向全部责任人追偿。
“你开车撞到我(人或车),你或你的保险公司向我赔偿,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件,关键是现在的情况。 一个是,你撞到了我,但你不想耍赖,不合作,不想吃亏。 第二,你想赔,但你没买够要赔的钱和保险。 遇到这两种情况时,以前一般只有无责任人的业主提起诉讼处理,但由于需要很长时间,因此存在赔偿困难的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执行“代位求偿”意味着车主遇到危险时,不再像现在这样由无责任业主要求索赔,而是交给保险公司解决,对车主来说是一种非常便利的措施。
北京保险领域协会上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年底,车损保险“代位求偿”制度实施仅5个月,领域已收到75份申请,赔偿金额约168万元。
保险公司为“坏账”而头疼
“代位求偿”对车主来说无疑是个好制度,但《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上周在北京地区采访时发现,这是保险企业头疼的问题。
一家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张先生在与记者的交流中,就代位求偿的问题供认不讳。 另一方面,财险公司的大部分代位求偿事件都无法追偿,既是财险事件也是汽车保险事件。 另一方面,即使赔偿金可以追偿,保险企业也会增加经营价格。
一家大型金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田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交流时表示,车险“代位求偿”的案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体责任人不具备这种经济能力,另一种是全体责任人不愿意赔偿的情况。 在任何情况下,保险公司都首先向无责任人赔偿,然后代替无责任人向所有责任人索赔。 他说,实质上保险企业大部分代位求偿的案件都无法追偿。 并且,他举例说明,有些案件法院已经判决,但所有责任人不赔偿就“赖”了。 此时,无责任人无法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向保险企业索赔。 另外,发生了汽车保险代位求偿事件,他供认该涉案金额通常比较大。
这些从北京保险领域协会的数据也可以看出,汽车保险代位求偿实施5个月后,北京地区共受理75起此类案件,赔偿金额168万元,每起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平均达到2.24万元。
北京保险领域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代位求偿的案件大多因追偿而不回来,保险公司将形成与银行相似的“坏账”。
当然,168万元的“放贷”不会影响北京地区车险整体状况,但这一机制在全国宣传后,会产生什么影响? 为此要提高汽车保险的保险费吗?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现在汇率影响还为时过早。 因为我不知道现在全面实施代位求偿的损失有多大,但是“坏账”过多,肯定会影响汽车保险费率水平。
北京保险领域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认为,暂时不会提高汽车保险费率。 汽车保险的保险费是否上调,要看全国宣传后,代位求偿的事件造成的损失有多高,到那时就要看精算了。 一家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张先生表示,保险公司的车险费率都要向保监会报告,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因为单一大事而调整其费率。 他认为,此次汽车保险费率的调整并不是“因无责任不赔偿”,而是出于多种原因促成的。
求偿环境不容乐观
2月29日,为应对汽车保险理赔难的问题,保监会发布了《汽车保险理赔管理指南》,再次强调开展代位求偿的重要性。 《赔偿指导》要求保险企业加强代位求偿案件的管理,要求保险企业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也就是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要求赔偿。 被保险人选择向保险公司直接索赔,向保险公司转让向责任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赔偿义务。
“在监管层的积极推动下,《代位求偿》推向全国只是时间问题。 ”但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求偿环境不容乐观,因此“代位求偿”制度的完整顺利运行尚需相当长的时间。
据了解,代位求偿在发达国家比较成熟,车辆发生事故时,业主只需向自己投保的保险企业索赔,有关责任分配由两家保险企业自行处理。 但是,由于我国汽车保险参保率低,保险企业理赔后的理赔环境相当多、复杂。 根据中国保险领域协会的数据,年中国汽车保有量为20706万辆,汽车参保率仅为49%。 汽车中9086万辆为汽车,其中7164万辆参加交强险,参加车损保险4135万辆,参加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5195万辆。
“如果责任人没有买保险,或者担保额不足,保险公司的索赔不容易成功,所以一般通过诉讼处理。 ”一位业内人士报道,此前,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案件有125件,求偿成功的只有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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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财政保险拖欠未决赔偿案应当在6月30日前处理
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昨天( 3月5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偿方案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整理今年3月初到6月底集中抽查的未决赔偿方案,各财产保险企业必须严格履行赔偿义务,尽快予以赔偿。 如果确实在6月30日前不能处理的话,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决定处理时间。
据悉,此次调查事件是指去年12月31日前发生并通报的积压事件,涉及财产保险企业的所有险种。 《通知》将此次未决赔偿案的清理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保险企业清理阶段,时间截至6月30日的第二阶段是保监局验收阶段,各地保监局根据保险企业上报的清理情况,结合信访投诉和日常监管线索,将客户权益 第三阶段是10月至11月,保监会总结通报阶段。
另外,保监会要求保险企业在7月15日前报告清洁情况,各地保监局将在9月30日前报告检查情况。 另外,保监会客户保护局还汇总了各企业自主清理未决赔偿方案的相关数据,以及各保监会对拖沓赔偿、不当拒保等侵害保险客户权益突出问题的调查情况,并在全领域和相关信息媒体举办了此次未决赔偿方案清理工作情况、信息媒体
标题:“车险“代位求偿”案件多成坏账 险企陷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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