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林鹏从成都来到
虚假宣传等违规问题似乎已成为困扰保险领域的疑难病症。
新年伊始,重庆保监局1月9日在官网上一次发布了20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中,本人寿、人保财险、平安人寿等大型保险企业领取罚单,中新大东洋人寿保险有限企业重庆分企业及其员工未重复领取7张罚单。
“虚假、欺诈现象在保险领域相继发生。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教授周雪飞昨天( 1月13日)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保险企业屡教不改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违规价格过低。
多个知名企业将受到惩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1月9日重庆保监局披露的违规问题中,夸大保险责任和保险产品收益的行为较为突出。
2009年9月,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寿重庆分企业”)向投保人吴某出售了“光荣享受人生养老年金保险”(保单编号883946457932 )。 年3月,吴某认为本人寿重庆分企业员工在销售该保单时存在夸大产品收益的行为,要求全额退保。 5月16日,本人寿重庆分企业安排员工赵某和吴某协商解决。 吴某要求赵某就保险责任和产品收益予以证明。 5月31日,赵先生在演示吴先生的产品收益时,有夸大保险产品收益的行为。 一是推进每年按保险额的6%发放关爱养老金,保险条款规定“按首次缴纳的基本责任保险费的6%发放关爱养老金”,首次缴纳的基本责任保险费远远少于保险额。 二是推动每年有一定的红利收益。 保险条款规定分红不明确。
重庆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是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考虑到本人寿重庆分企业为投保人及时全额退保等情节,重庆保监局决定对本人寿重庆分企业处以6万元罚款。
值得观察的是,人保财险这次也收到了4张罚单。
此外,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一名员工也因在从事保险销售业务期间擅自印制虚假推广材料,在销售保险产品时采用其虚假推广材料而受到处罚。 平安生命的上述工作人员被重庆保监局警告,并被罚款1.5万元。
在中新东方人寿重庆分公司,由于虚假手续费、招待费、编造保险资料中的被保险人名单等问题,一次收到7张罚单。
周雪飞说,夸张和虚假的普及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
疑难病症难以治愈[/s2/]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近两年来整理重庆保监局开具的罚单后,在一些知名大型保险企业中屡屡上榜,夸张、虚假推广等违规问题似乎成为保险领域难以完全治愈的疑难杂症。
去年11月16日和12月19日,重庆保监局相继发布29张罚单,其中人保财险11张,平安产险7张,阳光人寿和阳光产险也“被击中”。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查阅重庆保监局此次开具的罚单时发现,因编制虚假保险材料、采用按规定备案的保险条款、虚假列支佣金和招待费等违规行为,新大东洋人寿重庆分企业被罚款42.5万元,是此次曝光的最大罚单。 上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违章,领取的罚单为3000元。
“违规——查处——再次违规——再次查处”为什么会成为保险领域的怪圈?
“保险领域的无序化竞争,甚至让一些企业陷入危险之中。 ”周雪飞表示,更有甚者,员工及其关联企业抱有“投机侥幸心理”,员工素质良莠不齐。
周雪飞表示,保险公司及其业务人员经常违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价格”过低。
“处罚只是一个方面,规范保险代理人很重要。 》周雪飞表示,制度建设、领域监管、法制推进和风险防范等“多管齐下”是可行之策。
标题:“重庆保监局连开20张罚单 新华人保等险企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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