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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昆明5月7日电(记者曾维)云南7日发布《关于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将逐步为台湾同胞在云南的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云南居民同等的待遇。
云南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张朝德表示,75项措施涉及云台经贸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以及台湾同胞在云南的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五大类,有利于台湾企业在云南投资兴业,更好地融入云南“一带一路”建设。
为了鼓励台资在云南投资,云南在上述政策文件中提出,对新增种植、养殖、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给予5亿元-10亿元人民币5%不重复的奖金。 投资10亿元以上,按10%给予一次不重复的奖金。
云南为鼓励台资参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中国辐射中心,提出台资公司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方法参与云南能源、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口岸建设、旧城改造、市政公共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平参与投标。
云南还提出要为台湾同胞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更优质的服务。 如台湾同胞子女入园、入学和升学条件、学校安排、收钱等方面享受与居住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享受当地对台湾同胞子女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加分政策; 台湾同胞在云南居住期间,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此外,云南还鼓励云南金融机构优化台湾同胞金融服务,为台湾同胞刷卡开户提供便利,方便台湾同胞在大陆采用电子结算服务。
标题:“云南出台措施深化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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