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去年8月,上海最大的保险中介公司泛鑫保险美女社长奔走引起的风波,至今仍让业界怦然心动。 许多保险监管部门已经将全年定为保险中介工作的“规范化和完善年”,相关风险的排查工作更是一刻不停。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2月24日,北京保监局下发《关于更好做好北京保险专业中介工作风险排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重点排除几个方面的风险。
一家中介机构杨先生表示,其他地区也有同样的要求,委托保险企业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风险检查。
事实上,根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保险行业获悉的信息,去年年底,中国保监会已经向各人身保险企业发布了关于中介工作的意见征稿,拟从规范佣金支付入手规定保险企业的中介工作。 征求这一意见一经发表,将对保险中介领域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要求排除中介风险/
“泛鑫事件”爆发后,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工作风险核查的通知》,各保险企业和专业中介机构要查处领域工作风险。 去年11月,保监会再次下发《风险检查通知》,通报部分风险企业在风险自我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北京保监局近日向各人身保险企业北京分公司、各在京直接业务的保险企业总企业及各北京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发出“通知”,通知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自身及所属分公司年至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要点检查是否有约定收益或利用股权激励等进行错误销售的行为,是否有非法集资、侵占或挪用保险费和保险金的行为,是否有保险以外的金融财产技术商品行为。 然后,北京保监局要求保险中介在3月20日前向保监局提交自查报告。
关于保险公司,北京保监局要求对保险公司的专业中介业务进行风险检查的主要问题是:是否涉嫌利用股权激励进行误导销售、是否约定收益等销售错误问题、客户联系方式是否被篡改、被企业客户拜访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第一,通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对全年代销的、保险费1万元(含)以上或保险费5万元)以上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进行客户面谈。 二、对全年~全年累计代销保险费收入100万元(含)以上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完成客户访问的保单件数不低于该中介机构代销保单件数的5%。
许多保监局严格防范中介风险/
事实上,最近要求对中介机构的风险进行自我调查的不仅仅是北京。
例如,山西省保监局3月7日宣布,将组织召开风险检查专项会议。 一是传达保监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监管政策,增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风险意识; 二是加强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负责人的培训,有组织地学习相关制度和档案精神。 三、签署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强调风险检查和依法经营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四、以清理整顿中介市场为要点,安排年度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现场检查工作。 2月27日,山西省保监局表示以数据真实性为重点加强保险中介监管。 一是定期汇总辖区内6100多家兼业代理机构和90家专业代理机构的业务数据,进行风险检查和业务防范。 二是企业与代理之间的数据横向比对,对“数据不真实”的代理进行点检和整理。 三是数据观察与代理机构分类评估相结合,科学判断各中介机构的实际运行情况四是持续审查各类业务数据作为代理机构许可证的重要条件之一,年辞退了250家业务规模有限、不能正常经营的兼职代理机构。
3月5日,黑龙江保监局表示,将搭建3个平台,切实防范保险中介行业的风险。 一是建立信息表达平台,通过保险中介市场提醒员的新闻报告制度,畅通与各保险中介企业、保险领域协会的交流渠道,了解中介行业传销、非法集资、非法股权激励、违法违规销售财产技术商品等风险,及时查处苗头性问题。 二是完整的数据平台,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年度分类监管评价指标进一步细分调整为季度指标,及时收集监管数据,为差异化监管的实施提供依据。 第三,搭建宣传平台,完全利用省保险领域协会短信平台向领域内外通报保险中介市场动向和违法违规实例,提示相关风险新闻,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分佣金或年份支付/
去年泛鑫事件爆发后,媒体总结认为大部分佣金先行是泛鑫诈骗可以长期玩下去的一大原因。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去年采访泛鑫时,从保险业获悉佣金行情显示,寿险公司向保险代理企业支付长期保单的第一年手续费基本达到了第一年保费的100%~120%,但每年一些大型保险代理企业的手续费
据媒体报道,按照上海泛鑫150%的手续费计算,只要定期缴纳保险费每年为每家代理商开具1万元的保单,他们就可以从保险企业获得1.5万元的佣金和渠道费用。 保险中介完成本合同后,将其中1000元现金还给投保人,1万元以新客户的名义继续购买第二份保单,然后可以获得新的1.5万元佣金和渠道费用……这样循环操作,保险中介短期内将获得账面上的 相关保险中介持有的保单雪人变大,无法支付后期的保险费,资金链断裂。
但是,在监管部门盯上了这个漏洞之后,游戏这种东西可能就没法玩了。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工作界介绍,实际上,去年年底,保监会曾向人身保险企业发出《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企业专业中介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截至去年12月30日已完成征求意见。
这部《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两个构思。 一是在同一保监局管辖内,对代理人身保险企业数量已经超过3家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人身保险企业不得委托代理保险业务。 二、在佣金支付方面,支付期限超过20年的,销售类佣金至少应分6年支付,第一年销售类佣金不得超过总销售类佣金的60%。 支付期超过10年但未满20年的,销售类佣金必须至少分5年支付,第一年的销售类佣金不得超过总销售类佣金的70%; 支付期超过5年但未满10年的,销售类佣金必须至少分3年支付,第一年的销售类佣金不得超过总销售类佣金的70%。
另外,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佣金5%应作为风险保证金由人身保险企业缴纳到专业商业银行账户,以应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产生的重大风险。 保单失效后,人身保险企业向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支付应对重大风险的余额保证金及其利息。 ”
一家保险公司的陈先生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交流时表示,目前保监会和部分地方保监局有各类中介方面的监管措施,保险公司目前也在忙于内部检查的准备、与监管部门的资料报告、不同企业的信息表达。
陈氏表示,保险中介业务今年可能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和完善,保险中介业务这一部分也可能更加合规,这样严格的监管思路对未来有利。
标题:“泛鑫事情影响持续 多地保监局排查中介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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