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62字,读完约1分钟

本报北京5月18日(记者许志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就《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及其附带的《关于实施〈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修正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改后的方法将按照新基金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主要股东、非主要股东和境外股东的条件,降低基金企业的进入门槛。

“证监会征求社会意见 拟降基金企业准入门槛”

证券监管委员会信息发言人表示,方法确定基金企业上市领域的监管要求,并进一步撤销部分行政许可项目。 经过多年持续规范的快速发展,基金企业基本具备了上市的条件和基础。 新基金法取消了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行政审查,进一步消除了基金企业上市的障碍,此次修订也相应增加了基金企业上市的基本要求。

“证监会征求社会意见 拟降基金企业准入门槛”

原文链接:paper.people/rmrb/html/-05/19/nw.d110000renmrb_0519_3-02p=-1

标题:“证监会征求社会意见 拟降基金企业准入门槛”

地址:http://www.yuanmengshidai.com/yysx/4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