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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办理大病保险获利,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大病保险费收入实行免征监管费。

昨天( 4月9日),保监会正式发布通知。 经财政部和发改委同意,保监会对保险企业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取得的保险费收入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关于保险企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运营免除保险业务监管费同意书》,为了降低大病保险运营价格,发挥各项大病保险资金的作用,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保监会通过保险企业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取得的保险

“保监会免征大病保险 经办险企监管费”

一位不愿命名保险公司的人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交流时表示,不收大病保险监管费有助于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价格。 大病保险是地方政府从基本医疗保险节骨眼上拿出一部分资金向商业保险企业购买大病保险服务,从而提高投保人的保障水平,是政府项目,保险企业在其中扮演着经营者的角色。 一定程度的大病保险与保险有一定的相似性,所以至少需要关注三个方面的税收。 即营业税及附加、监管费、保险保障基金。

“保监会免征大病保险 经办险企监管费”

这些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必须交纳大病保险项目保险企业的保障基金,营业税问题可以根据《一年期健康保险免税营业税》的规定向国税总局申报,经国税总局批准后,一年期健康保险可以不交纳营业税,也不上交 当然国税总局批准后,其营业税将被退还。 与此相比,保险保障基金、销售税、监管费三项监管费用最低。 他认为不向保险公司收取监管费用有助于降低大病保险的经营价格。

标题:“保监会免征大病保险 经办险企监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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