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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端5月9日电题:“张敬伟:定向降准要防止资金“外逃”
作者张敬伟(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既没有全面下调的基准,也没有降息,再次下调方向,凸显了货币政策不洪水的基本观点。
为了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建立中小银行实行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性框架,降低中小企业融资价格,中央银行决定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低优惠存款准备金率。
这是年内第二次下调,与上次下调释放的1.50万亿元资金不同,此次下调的银行形成鲜明对比。 即,仅对在该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不足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等级的存款准备金率,该等级目前为8%。 约1000个县域农商行享受该优惠政策,释放长时间资金约2800亿元,用于发放民间和中小公司贷款。
我认为有三个意义。 一是基于普惠金融的目的,降低中小银行的资金价格,实现其服务地方和中小微型公司的主体作用。 二是贯彻中央关于建立中小银行存款准备金率降低政策框架的要求三是切实处理民间和中小企业贷款价格,处理民间和中小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融资难和融资升值问题。 因此,此次定向降准,既有适时救助的作用,也有机制上的考量,也有建立普惠金融制度,为中小微型公司提供可持续融资动力的目的。
释放出的流动性,如果能够准确地投入到民间和中小微型公司,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民间公司和中小微型公司的融资问题。 央行实行了好几年的转轨政策,每次央行的政策目标都是面向实体经济、三农公司、民营公司和中小微型公司,但至今没有处理上市公司的融资问题。 问题是,方向性降低了执行中释放的流动性,没有严格地流向政策导向的目标。 一旦流动性被释放,就会偏离政策目标,资本的利润追求属性决定了总是流向利润可能很快赚钱的行业,比如楼市、股市等,由于这种定向下降的效果而打折扣。
年央行实施了4次转轨标准,引导银行贷款资金首先投向“三农”、中小企业、战术性新兴产业、贫民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行业。 今年1月首次释放的1.5万亿元的流动量,央行也主要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的增长。 但是,不得不说上述方向性的下降确实实现了一定的目标,取得了相应的实效。 但是,融资环境优化是一项多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民营公司和中小微型公司融资是一件烦心事,具有一定的经济合理性。 也就是说,银行贷款基于避险因素投向风险较小的公司,民营公司和中小微型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贷款具有趋利性的选择。
从年以来的“双降”到比较中小银行方向的下跌标准,都不能一蹴而就地处理中小微型公司的融资难和融资高。 考虑到央行降息后流动性释放趋利而难以监管的现实,央行通过政策导向实现了定向处理中小微型公司融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方向性下降,也发挥了货币政策的市场传导作用。
今年1月释放的1.50万亿元,不仅起到了处理元旦、春节期间流动性不足的作用,还对市场释放了乐观的预期,提高了股市和楼市的信心。 当然,支撑着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处理了中小微型公司融资问题的流动性也相当大。
最近,国内外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 暂停美联储加息和降息,也有可能重回货币宽松轨道,给中国市场带来了传导压力。 市场上不时传出呼吁央行降低利率的消息,凸显出市场方面流动性释放的期望。
可以说,这次对中小银行的定向下跌,尽管没有达到市场“放水”的预期,但对市场给予了正面的应对。
此次准释放的资金规模远远不及今年首次准释放的流动性,但2800亿元的定向目标具有“精准投放”的性质。 因此,在执行水平和资金管理方面,应该比今年首次下调要严格得多。 对如何监管资金流向,确保准确投入,需要监管机构细化审查相关中小银行放贷情况,形成资金流向跟踪机制,确保2800亿元资金全部准确投入民营和中小企业。 对放贷资金监管不严格、资金“流失”的银行,监管机构应当曝光并追究责任。
央行定向降准不仅是向中小微型公司定向注资,处理长期存在的融资难题,也是为中小银行提供普惠金融主体地位的机遇。 因为这样可以确保准资金的准确投入,考验相关中小银行的执行力。 (中新经纬APP ) )。
标题:“张敬伟:定向降准要防止资金“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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