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玲记者[/s2/]
今天( 6月10日),中国保监会将召开实务会议,部署“东方之星”号客货倾复事件保险业理赔服务实务。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根据保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保险业共投保事故客船船东、相关旅行社、乘客和船员投保各类保险340件,保险金额共计9252.08万元。 其中,事故客船的保险金额共计1570万元,人保财险重庆分企业就船舶所有保险向重庆东方轮船企业支付了1000万元的保险理赔资金。 旅行社责任险所涉保险金额共计1200万元,396名乘客参加了各类人身保险,死亡保险金额共计6169.35万元; 18名船上工作人员参加人身保险,死亡保险金额共计312.73万元。
在这次会议上,保险理赔服务多次提出必须大体执行。 一是多次以人为本,先简后杂,先个人后公司大体开展赔偿工作;二是重合同精神,重合同,守信用,按合同约定赔偿; 三是保护保险客户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客户的角度通融赔偿金。 各相关保险企业应当如上所述基本制定民间保险理赔服务措施,各保监局应当加大理赔服务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标题:“保监会公布“东方之星”理赔:保险金额共925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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