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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玉敏出生于北京

5月17日,《每日经济信息》以“温州最大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决损空4.2亿2000万女业主死刑”为主题,报道温州鑫富投资咨询有限企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海燕集资诈骗案。 温州中院消息来源称,判决书认定,即使林海燕实际骗取集资,返还金额累计不到4.28343亿元。

“林海燕案一审判决引热议 温州中院回应资金、退赔问题”

然而,《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仅北京地区受害者提供的受害者名单就有30人,这30人合计被骗金额达5.8203亿元,与法院透露的数字相差甚远。

对此,温州中院有关人士表示,法院判决书中认定的金额是为双方证据辩护的,“扣除已经支付的(资金)和高额利息,只计算刑事案件诈骗金额的本金”。 另外,在与记者的信息表达过程中,对于公众在意的案件量刑、资金去向、退保等问题,温州中院一一做出了回应。

“林海燕案一审判决引热议 温州中院回应资金、退赔问题”

关键词:涉案金额/

北京解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妻子余某是温州人,去年9月20日向林海燕贷款1600万元,至今一分钱未还。 据解先生说,到目前为止他还不认识林海燕,是通过中介介绍的钱。

据解先生介绍,他是林海燕集资诈骗案的第一个举报人。 “我们借得晚,约定的利息按月交,该收利息的时候不收利息,所以去还本金,等她意识到不能给了之后再报告的事件。 ”

根据受害者提供的林海燕诈骗未返还资金名单,仅北京就有30名受害者,据不完全统计,相关金额达到5.8203亿元。 其中,金额最大的达到1亿3500万元,上千人13人投入,最低的也投入40万元。

5亿8000万元的数字与温州中院此前公布的“林海燕实际骗取集资无法归还的累计4亿4.28343亿元”有很大不同。 对此,温州中院在给本报的正式回信中表示,“受害者的报案额一般高于判决书中认定的金额,是因为很多受害者的报案额没有扣除以利息和投资回报等名义已经收回的金额,一些受害者的借条上记载的金额以利息和投资回报为基础。” 根据法律规定,这些利息和投资收益率的金额必须从集资诈骗的金额中扣除。 二是由于证据有分歧,法院依法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大体情况,将犯罪数额认定得较低。 ”

“林海燕案一审判决引热议 温州中院回应资金、退赔问题”

值得观察的是,有上千万元的投资,但没有相关的抵押和风控措施。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得到的上千张借条只有20个数字,上面写着“我现在向××××借人民币××××万元”。 落款是林海燕,连手印都没有。

解先生说:“没有抵押,温州的人借钱自古以来只有一个缺本。 这就是失败的原因。” 但是,解先生说:“高回报才是欺诈。 (在本案中)借款月收入达到4(5分)并不罕见。 我的月收入是五分。 ”。

关键词:资金去向/

林海燕集资诈骗案总额达6亿4000万元,是温州最大的集资诈骗案。 5月15日上午,温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并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林海燕死刑。 这个消息一公布就引起了热议。

对此,温州中院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被告林海燕集资诈骗案件的情况证明》,逐一应对公众关心的资金去向等问题。

温州中院表示:“(本案)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于年10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由本院组成合议庭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于年5月15日作出判决。 一审持续了7个月。 在此期间,我们严格依法审查证据,慎重办案,并建议有关机关进行两次补充侦查。 “加紧死刑”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

“林海燕案一审判决引热议 温州中院回应资金、退赔问题”

温州中院还表示,“为确保该案审理过程公开透明,本院在开庭前通过电话通知被害人到庭参加诉讼,两次开庭有20多名被害人到庭陈述事实,并在法庭上与被告人核对犯罪金额。 此外,我们还事先发布了开庭、判决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共200多人公布了法庭旁听案件的开庭、判决情况,约20家媒体对案件进行了信息报道。 ”

“林海燕案一审判决引热议 温州中院回应资金、退赔问题”

关于资金的去向,温州中院表示:“资金的去向是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也涉及被害人的赔偿问题,是此案审理的要点。 现有证据可以认定,集资全部转移到林海燕名下,集资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用于期货炒股等高风险投资,发生了巨额损失。 本院判决书对此作出了客观认定。 ”

“林海燕案一审判决引热议 温州中院回应资金、退赔问题”

温州中院在上述情况证明中表示,如林海燕管理的20多个期货账户累计转入29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亿元),炒境外期货亏损2000多万美元,支付交易佣金900多万美元,上述集资已 通过关联交易账户和银行会计凭证等书证,可以相互证明该资金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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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死刑判决/

一位受害者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只要林海燕活着,就是数百名受害者的一线希望。 如果一切都不明了就被判处死刑,那么这么多受害者怎么办呢?”

一些受害者说:“林海燕死了是无辜的,但资金去了哪里,希望我们清算。”

关于量刑问题,温州中院表示:“林海燕实际在事发时无法退还的集资累计达到4亿2000多万元,均未用于实体经营,因炒期货等高风险投资造成严重损失。 受害者60多人,下一级受害者人数越来越多,严重侵害了不特定群众的财产利益,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另外,考虑到本案财产价值较少,给许多受害者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犯罪范围广泛,被告人主观恶性严重,犯罪极为严重,适用死刑符合现行法律和死刑政策。 为此,我院依法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林海燕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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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院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这一判决尚未生效。 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可以依法上诉,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抗诉。 受害者即使有疑问也建议书面向高院反映,法治社会必须依法合理表达需求。 ”。

另外,关于最受外界关注的“案卷财产扣押与赔偿”问题,温州中院表示:“此案查获的财产价值不大,主要有3处共4套住宅、1家商店、房屋有抵押贷款。”

“关于被扣除财产的清偿顺序。 其他债权人对被检人的财产有优先受益权的,如有担保债权人等,该债权人的一部分应当优先于本案被害人受益。 如果没有的话,大概按照债权的比例分配。 但是,温州中院最后解释说:“可以确认本案受害者平均每个人都处于同样的分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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