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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烧烤食材超市 【科技在线】 今后,在京注册的互联网食品经营公司获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从业日内须到北京市食药监局办理备案。这是该局近日出台的《互联网食品经营备案一些事项办理规程》提出的新监管要求。 为引诱互联网食品经营业态良性快速发展,更好地规范管理互联网食品经营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互联网食品经营环境,北京市食药监局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部署出台了《互联网食品经营备案一些事项办理规程》。 北京市食药监局食品市场处副处长李洋表示,规程将公司备案一些事项明确为即时办理项目,互联网食品交易第三方信息平台和自建网站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上申报备案新闻后,向相应的备案办理部门提交材料,材料审核稿件通过,当场就可以完成备案一些事项办理,通过备案的互联网食品经营公司新闻将在市食药监局网站公布。这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互联网食品经营动态,优化监管方法,并且也便于客户进行查询和监督,更好地保障互联网食品安全和客户合法权益。 记者从北京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按 规程 要求办理备案的公司,既有京东、亚马逊、美团、百度这样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订餐平台,也有例如呷哺呷哺、吉野家、必胜客等自建互联网平台的餐饮服务单位。新闻网报中心( cnnic ) 8月公布的新数据显示,在中国读者网络行为中,网络预约和网络购物分别占网络诉求比例的39.3%和68.5%, 随着网络食品购买力的提高,大量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信息平台、食品经营的自建网站给客户带来了便利,也蕴藏着潜在的风险。
标题:“新规:北京互联网食品经营公司须备案 包含电商和订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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