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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晤士报记者易永英
国内进口日用品的价格下降,快指日可待了。 4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调整入境物品进口税。 从2019年4月9日开始,进口物品进口税目1、2的税率分别下降到13%、20%。 税目1“药品”的注释改为“减少国家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货物税率征税”。
邮政税即“入境物品进口税”,记者表示,邮政税是行李和邮政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入境旅客的行李物品和个人邮政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邮政税的征收对象是超过海关总署规定额度但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个人入境的物品,包括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政物品、其他个人个人使用的物品等。
根据海关总署年度公告规定,入境居民个人个人个人入境的物品,总额在5000元或税额在50元以下的,海关免税放行。 对超过的个人入境的物品,按邮政税征税。
从4月9日开始,个人对携带入境行李和邮件征收的邮政税税率有所下降,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的税率从15%下降到13%。 纺织品、电器等从25%下降到20%。 记者表示,这也是自去年11月以来,五个月内第二次降低个人邮政税。
去年11月1日,我国已经对部分海关入境邮件减税,将入境物品进口税率从15%、30%、60%三个等级调整为15%、25%、50%。 当时,降税物品共涉及260个税号,占税号总数( 373个)的69.7%,涵盖烟草、酒、纺织品、包、鞋、表、化妆品、家电、摄影)设备、视频设备等日常费用
在这次邮政税的调整中,药品税率从15%降至13%,直到去年年底药品才被列入进口税税目1,适用15%的税率。
记者表示,除客户个人带回供自己使用外,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零售进口商品也适用于邮政税。 邮政税的降低最终将造福国内顾客,今后国内顾客可选择的商品将会增加,这也符合国家积极扩大进口、鼓励费用的初衷。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此次改革将涉及食品、药品、电器等人民日常生活用品和中低档消费品,进一步理顺进口商品的价格海关关系,减轻居民日常费用的税收负担,使人们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购买进口商品。 新政策可以刺激居民使用进口商品,给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物流领域带来机遇,提供新的增长点。 邮政税的下调进一步降低了进口环节的税收负担,减轻了跨境交易行业的税收扭曲,从税制建设的角度落实了优化经营者环境的政策目标。
标题:“今起部分物品进口税率降为13%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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