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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为了培养越来越多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乌鲁木齐新闻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公司新型学徒制暂行办法》,全面推进公司新型学徒制。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公司新型学徒制是指在政府邀请、以公司为中心、以大学参与为基础,以公司技能岗位的新录用和调职人员为培养对象,“招聘即招、进企业即入、企学校两位教师共同培养”为首要模式
“与以往的职场前研修相比,公司新的学徒制研修中学徒可以在公司工作。 另外,还可以去培训机构参加系统比较专业的信息学习和相关技能培训。 ”自治区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调解员乔鹏程解释说,此外,学徒在培养期间,公司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学徒培训目标是在满足公司岗位要求的情况下,以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训对象年龄限定在45岁以下,培训期为1至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 培训期满后,可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考核或结业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业证书。
为了鼓励公司开展新的学徒制培训,新疆对开展这项事业的公司给予培训补助金。 乔鹏程表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00元,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培训价低于4000元的,按实际培训价给予补贴,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标题:“新疆全面推行公司新型学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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