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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网财经3月22日在商务部媒体发布的公告,2009年3月26日,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泰国的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调查。 考虑到本案情况多而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六个月。 即,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6日。

标题:“商务部:对原产美国等苯酚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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