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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静琏从北京来
从去年民间借贷风险的凸现,到今年担保领域问题的凸现,地方金融作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在快速发展中也积累了许多问题。
当这些问题出现时,市场不断呼吁放松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但对地方金融监管的缺失很少引起市场的深入探讨。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银交施罗德基金副社长谢卫提出的“旨在规范地方金融快速发展的建议”,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在民间联合小组会议期间,谢卫专门抽出时间接受了《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 在谈到地方金融监管目前存在的理念薄弱、职责不明、监管缺失的问题时,出现了他对长期身处金融界风险的敏感性和对风险监管的深思熟虑。
面对地方金融监管缺失的问题,他在上述建议中提出,地方政府要树立金融风险监管理念,地方政府必须逐步退出金融机构,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做好良好金融环境的“合作”工作。 而且,地方金融监管必须有整体监管的理念。
地方金融监管的缺失暴露
nbd :今天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很多关于地方融资平台融资的文章,这一点也与建议很接近。 地方金融监管基于什么背景?
谢卫:政府工作报告在地方融资平台信贷方面用了比较大的篇幅,这涉及到我们对地方金融的回顾和总结。 事实上,地方融资平台是第二次地方政府利用金融资源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方法,最初是信托企业,现在已有相关的整理和规范。
到了2008年,新的方法之一是融资平台,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地方金融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事实上,目前地方政府除融资平台外,还有担保企业、小额贷款企业,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方面,政府可能介入或拥有所有权。
但是,金融是经营风险,目前很多地方在批准担保、中小企业等后,没有充分考虑风险性,也缺乏充分的领域监管。 因此,这些企业发展得越快,风险积累也越来越大。 我也通过深入调查,提出了这个建议。 他还呼吁关注地方金融监管。
nbd :目前地方金融监管存在哪些问题?
谢卫:目前,地方金融监管的首要理念是没有形成。 当然,地方金融监管的缺失也存在专业信息、专业手段的不足和金融专家的不足。 银领域花了很长时间建立和形成了目前良好的制度,但目前地方金融如何监管,缺乏理论支撑。
政府将成为金融“合作伙伴”
nbd :我在建议中提出金融资源应该有整体监管理念,你认为地方金融监管应该由中央或全国性监管机构制定统一监管政策吗?
谢卫:是的。 它可以由国务院或者发展改革委主导制定规则,对例如担保企业、小额贷款企业、村镇银行等制定风险指标。 这可能需要很长时间,但这需要监管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现在,地方金融萌芽的问题开始出现。 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确实必须转变观念。 金融是经营风险,是整个国家的事件。 您是否认为,如果只分批设立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也会积累风险,无法很好地控制地方金融的风险? 国家整体结构设计方面需要一点点的转变,准金融业态需要一定的监管。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控制金融机构的设立,最好制定一定的市场规则,形成一定的规范后再进入。 地方政府要充实监管力度,制定监管规则。
nbd :也有人说政府可以逐步退出金融机构,引入民间资本,你认为政府在地方金融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谢卫:地方政府应该从一个经营者的角度,逐渐退出金融机构的所有权,成为监管者,成为“裁判员”。
政府为了“配合”地方金融的快速发展环境,如果创造环境,资本最终是逐利的,但也追求安全下的逐利的,金融环境不好也害怕投资。 这种意识需要地方政府,金融泡沫被压垮,对地方经济也有很大的影响。
在引进民间资本时,还是需要一个标准。 因为金融股权稳定,需要企业品牌和诚信建设,民间资本在这方面缺乏一定的持续性。 金融不是垄断领域。 他是特殊的领域。 特殊领域需要标准。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金融。 地方政府可以有限度地参加,前提是要在良好的金融环境、良好的风险下抑制能力。
地方债发行促进政府的透明度
nbd :说到地方金融,现在宣传的是允许地方发行债务的试点,你怎么看地方发行债务的前景?
谢卫:我在2009年提出了地方债务的问题,但当时也有很多人不理解。 我认为地方政府借钱不仅仅是一种金融措施,还涉及到提高政府透明度的问题。
地方政府要想发债,首先需要信用评级。 这意味着当地的信用环境很好。 信用环境不好的话,没有人会来买债。 并批准借款、预算化,按公司发行借款的要求进行新闻发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政府透明度,强化地方政府的预算体系。
标题:“全国政协委员谢卫:地方金融风险苗头显现 要整体监管政府“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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