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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上市公司的预告业绩与年度报告的披露业绩反差巨大的情况逐渐浮出水面。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高度重视,迅速做出反应,确定相关违规行为的类型化解决标准,加强一线监管,近期集中解决了部分企业年度业绩预告违规行为。
上市公司在各年度结束后,必须预测本年度的业绩情况,变动幅度达到50%以上或发生损益方向变化时,应在次年1月底前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10多家企业预告差异太大,5家公司的业绩预告发生较大变化,2家公司符合预告标准,但未事先预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经启动自律监管程序,对相关企业和负责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违规行为类型化的解决标准,保证同类案件照样解决,保证监管执法和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适当。 标准在区分未披露、逾期披露、预告差异过大、预告变脸等主要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主观、客观因素和具体情节。 在今年发现的例子中,三峡新材料( 600293 )的实际增长幅度低于预告增长幅度的约120%,可能会引起投资者的严重误解,违规性质严重,将予以惩戒。 虽然有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大幅波动,但由于对规则了解不充分,未作预告,违规情节和市场影响较轻,因此监管备受关注。
违规行为类型化解决标准的另一个重要副本是确定业绩预告违规行为责任人的认定标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结合上市公司新闻发布的具体实践,在综合考虑企业内董事、高管身份、职责、专业背景等差异的基础上,明确了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范围和责任标准。 在解决中,一般来说,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被召集为相关负责人,有证据表明其勤奋履行了职责的除外。 有明显证据表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会计师有过错的,也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标题:“上交所解决上市企业年度业绩预告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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