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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通讯员苏财轩记者徐红艳) 5月7日报道,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根据省政府《进一步减轻公司负担促进实体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目前江苏全省13个设区市城镇土地征收税最低税额调整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城镇土地采用税最低税额调整”

据观察,省政府文件确定适当降低全省城市土地征收税每平方米最低税额。 即大城市从3元降至1.5元,中等城市从3元降至1.2元,小城市从2元降至0.9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从2元降至0.6元。

为了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公司税收负担,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高度重视,联合印发《关于妥善降低全省城市土地购置税最低税额的通知》,部署全省税额调整工作,加强各级财税部门合作,制定事业计划,进行调查测算,落实当地 目前,全省13个区市町的土地征收税最低税额调整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标题:“城镇土地采用税最低税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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