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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降低公司用地价格支持民营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创新土地出让方法、采取差异化地价政策、支持存量土地开采等10个方面降低公司用地价格,
根据民营公司不同领域的生命周期和公司的承受能力,一些意见采取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长时间租赁、租赁转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公开供应地,灵活明确土地供应方式和采用年限,比较有效地反映了民营公司的用地价格 各地可以根据现实情况,以产业链为纽带,探索上下游相关公司联合竞买土地。
作为陆域资源小省,浙江省重视盘活挖掘。 一些意见认为,浙江鼓励民营公司完全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土地”技术改革,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民营公司在自己的工业用地新建、扩建生产性住宅,或者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减免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补助费。
一些意见认为,以产业为主导的战术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快速发展为优先,土地利用率、亩产高的项目,按所在地土地等各自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的70%以上明确土地底值。 工业用地采用20年、30年等年期出让的,可以根据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转让最高年期的比例明确年期修改系数。 (据本公司介绍)。
标题:“浙江支持民营经济 降低公司用地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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