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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详细看过了消费税法意见征集稿税目税目表,和现行政策没有变化。 只是,加入了近年的消费税改革复印件,与新的税率·税目调整没有关系。 》在阅读了刚刚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后,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征求意见稿》发表后,市场最关心的是消费税目和税率是否有变化。 但是,实际上没有任何变化。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来不会发生变化。 因为税收改革还将继续。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亮点是立法授权国务院调整税率、税目等,未来将成为讨论的热门话题。
《意见征稿》第二条提出,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调整税费税率,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第二十条,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征收环节,试点方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本文认为税率、税目等是重要的税收要素,这些要素的调整涉及广大市场主体的利益。 由于这需要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予以明确。 即税收法定。 这也是近年来包括消费税在内的税种开始立法的原因,目的是落实税收法定。 目前,《征求意见稿》的国务院授权相关表述,实际上是全部授权,没有兼顾人大的立法权和政府灵活决定各自的特点,将来有可能修订。
王桦宇认为,国务院可以调整欠税税率,只需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这种表现可能与税收法定的执行略有冲突。 因为税收法定要求税率等要素明确,只能由法律决定。 因为这种表达方式必须更加严密和慎重。
关于《意见征集稿》的证明,其实是与这个表达相关的解释。
财政部解释说,将根据消费税管制的优势,授权国务院调整税率。 消费税是调整税收,对生产和消费行为有重要的调整功能。 国务院有必要根据经济快速发展、产业政策、领域快速发展和居民支出水平的一些变化等因素,用相机调整支出税税率。 为此,《意见征集稿》设立了对需纳税税率的授权条款。
财政部表示,根据消费税改革的需要,将在消费税法中设立联结性条款。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要求,后面正在推进费税部分费税征收环节等费税改革工作。 考虑到这些事业在加税立法后仍将继续,有必要依法授权国务院组织开展相关考试。
本文认为,增值税等主要目的不同于筹集财政收入的税种,支出税的主要功能是调整支出,授权国务院调整税率可以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灵活性,用相机进行选择。 按照人大手续进行调整有一定的时滞,这是因为需要国务院批准税率调整。 但是,人大立法也有其特点,它可以更好地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人民( 603883股吧)的利益,更科学慎重地做出决定。 因为这次《征求意见稿》要兼顾人大的立法权和政府控制的灵活性。
“我建议现在应该与消费税税率、税目调整授权国务院相比增加一些限制条件。 首先授权需要五年等期限。 其次,税率调整应该有幅度上下的限制。 因为这涉及到市场主体的税负,所以例如限定在20%的幅度内调整税率。 最后,国务院在授权范围内调整税率后,应在政策实施一年后向全国人大报告授权改革的实施情况,由人大对此做出判断,便于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正文说。
他说,这样限定授权,既可以发挥政府决定的效率,又可以维护立法的权威度、稳定性和公正性,提高国家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标题:“花费税立法税率未调整 专家建议有限授权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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