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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国有土地开采权转让收入65095.85亿元,增长2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69941.04亿元,增长34.2%。 ]
年全国土地转让收入65095亿8500万元,创历史新高。 年以来的8年间,全国土地转让收入共计超过33万亿元,年均超过4万亿元。
20世纪90年代税制改革后,由于地方财政收入的相对不足,地方政府转为土地经营,从而弥补了城市建设的支出,土地出让金收入基本上归于地方政府,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发展为地方第二财政,俗称“土地财政”。
如此高额的土地收入,地方是如何管理和采用的? 钱花在那些地方了吗? 相关情况是否应该迅速向外部公开?
近三年土地转让收支的详细情况没有公开
从历史上看,我国土地转让收支的管理也经历了一些变革。
1995年至2007年,土地转让收入首先纳入预算外专家管理,然后将扣除征地补偿、拆迁费用和土地开发费用等价格性支出后的余额纳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简单地说,卖土地的收入是扣除价格,然后将剩余的净利润纳入国库。
该法利润简单易行,土地转让收益容易计算,但弊端是土地出让金收支缺乏必要的财政监督,资金管理缺乏透明度,容易滋生浪费和腐败问题。
从2007年1月1日起,各地土地转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 收入全部纳入地方国库,支出全部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转让收入中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
在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都达到顶点,通常约占八成至九成。
2008年以后,包括土地转让收支情况在内的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开始写入财政部每年在全国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提交的预算报告中。
例如,2019年3月5日,财政部向全国人大提交的《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案报告》显示,年国有土地开采权出让收入65095.85亿元,增长2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69941.04亿元,增长34.2%。
但是,请注意,本报告只包括土地转让收支总数,没有明确支出的具体科目和金额。
几年前,财政预算报告中详细介绍过土地转让收入的支出方向和数额。
例如,财政部《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以下简称《年预算执行报告》)显示,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33166.24亿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32931.99亿元。
上述32931.99亿元支出方向主要为:征地拆迁补偿等价格性支出23629.97亿元,农业土地开发整理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民补助等支出2351.0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68.58亿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用于城市建设的支出5964亿元
但是,《年度预算执行报告》以后,财政部在向全国人大提交的预算报告中,只披露了支出总额,不再详细披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支出情况。
这种情况持续了七年。
虽然预算报告中没有明确土地转让收入支出的详细情况,但财政部在过去几年中曾几次发布《全国土地转让收支情况》,对外介绍了土地转让收入和支出概况。
例如,年和年,财政部发布了两次《全国土地转让收入管理和采用情况》,分别介绍了上一年的情况。 此后,财政部相继发布了《年全国土地转让收支情况》、《年全国土地转让收支情况》、《年全国土地转让收支情况》。
遗憾的是,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对外披露正月至年三年土地转让收支的详细情况。 这对我国土地转让收支研究工作也有些困扰。
这些钱应该花在哪里
外部关注土地转让收入采用情况的原因是近年来土地转让收入日益增加,总额非常庞大。 直接存入土地转让收入是为了保护财政收入不流失,详细记录支出来源是为了防止资金浪费和腐败。
如上所述,全年全国土地转让收入65095.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总额创历史新高。
从年到年,全国土地转让收入分别为33166亿元、28422亿元、41250亿元、42940亿元、32547亿元、37457亿元、52059亿元。
同样是财政部的数据,年地方常规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7905亿元。 简单计算,年土地转让收入约为同期地方常规公共预算的66.48%,年比例为56.9%。
本文认为,水涨船高的土地出让收入对追求经济快速发展的地方至关重要。
这些钱应该花在哪里? 其实早就有规定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开采权转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土地转让收入的纳入范围主要是: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二)土地开发支出)三)农业支持支出)四)城市建设支出)五)其他支出。
概括地说,土地转让的支出可以分为价格性支出和非价格性支出,也就是土地转让收益安排的支出两大部分。 近年来,随着土地征用拆迁等费用的增加,价格性支出所占比例逐渐上升。
也就是说,从数字上看,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似乎并未获得净利润。
例如,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为33727.78亿元。 其中,征地拆迁补偿、征地农民补助、土地出让前期开发等价格性支出26844.59亿元,占支出总额的79.6%。 用于城市建设、农业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非价格性支出的费用为6883.19亿元,占支出总额的20.4%。
更具体地看,价格支出中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和补贴被征地农民的支出为17935亿8200万元,占66.8%。 非价格性支出中,农业农村支出2528.17亿元,占36.7%; 城市建设支出3531.53亿元,占51.3%。
但是,这是全国性总结的情况,具体而言,对一个城市来说,这些消息极难从公开渠道得知。
这种不透明的方法不可避免地会招致外界的怀疑。 此外,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支出管理方面也经常出现不规范的方法。
根据《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部分地方政府未按规定及时全额支付被征地农民拆迁补偿,将资金用于建设楼堂馆所、购买公车、发放补贴等,部分土地出让预算编制粗放,在预算执行中擅自追加支出等。
年6月底,国家审计局发布了全国土地转让收支核定的核定报告。 国家审计局共考核了29个省本级、200个市本级、709个县。 2008年~年,这些地区批准建设用地207.57万公顷,获得土地出让收入13.34万亿元,支出12.93万亿元。
根据审计,在土地转让收支方面,最重要的是土地转让收入少3664.23亿元,通过收入空转换等方式增加1467.78亿元,支出中的违规现象为行政经费填补、对外放贷、楼宇堂馆建设等7807 在征地拆迁中,一些地方和公司少支付补偿金17.41亿元,捏造虚假资料等骗取补偿金10.57亿元。 另外,部分地方土地转让收支核算不规范,8358.75亿元停留在财政专家手中或直接坐镇的某地方为支持经济快速发展,减免或归还土地出让收入7218.11亿元。
如此庞大的土地转让收入,一方面需要政府进一步规范收支,另一方面相关部门需要发布越来越多的关于其招聘的新闻和数据,以缓解外界的担忧。
标题:“全国土地收入去年6.5万亿 钱都花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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