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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梅俊彦从北京出发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月14日向商业银行赠送“情人节”礼品,并发布了《关于金融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公司所得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扩大了金融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前扣除范围。 该通知将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执行。

200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金融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将于2008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执行。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对前后两份通知发现,新通知增加的副本不多。 在金融公司允许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中,只新增了“具有应收账款融资租金等各项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一家证券企业的银行领域分析师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新通知将扩大提取税前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实际上稍微增加了银行的税收减免。

“减免这部分税收后,商业银行加强了这笔贷款可能出现损失的耐受性。 这对银行来说肯定是个好消息,但我认为从量上来说没有太多直观的影响。 ”上述拆迁师说。

新通知还指出,金融公司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公司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以下简称延长通知()财税) ) 104号的规定执行的,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金融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扩容”

根据《延长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公司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中规定的金融公司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政策,将继续执行到年12月31日。

“金融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扩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公司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金融公司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允许按相应比例计入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延长之前,该通知于2008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生效。

标题:“金融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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